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阜新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武桂琴、齐俊荣、金星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9月1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11月6日,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齐俊荣5人到彰武县章古台村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遭人构陷,被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崔海峰等非法抓捕,随后5人被劫持到彰武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高雨民绝食抗议近60天,身体出现危险,2014年新年除夕前被取保候审回家。2014年2月21日,彰武县法院出警再次绑架高雨民,并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借用阜新市中级法院对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高雨民等人带到法院时,头上被戴着黑头套及手铐、脚镣等械具。高雨民要求警察除去非法加在他身上的手铐、脚镣,并指斥警察的违法行为,警察非但没有除掉械具,反而将他拖进法庭,关入小号。高雨民的家属见状,也高声要求警察给他除掉械具。审判长唐兴全等人到小号逼迫高雨民认罪,被他断然拒绝。之后,唐兴全对其他4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一家属聘请了律师,准备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但律师因受到警方恐吓,而未能出庭。此次非法庭审,彰武县法院事先并未通知家属,是家属们多方打听才得知,且每家只允许两人进行旁听。2014年3月28日,彰武县法院对杨秀芬、武桂琴、金星、齐俊荣判缓刑释放回家,而对高雨民非法判刑5年。高雨民的家人为他上诉到阜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在核实案情后,把高雨民的案子退回彰武法院要求重审。7月29日,彰武县法院再次将武桂琴、齐俊荣、金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彰武县法院寻找杨秀芬,企图一起抓捕。高雨民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彰武县法院欲重新非法审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彰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玉玺;彰武县法院院长王辉,刑庭审判长唐兴全;彰武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海廷,彰武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文远,公安局副局长卢建国(分管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崔海峰,教导员王忠奎;章古台派出所驻章古台村警察纪绍才、吴国华;彰武县看守所所长王伟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