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国际对湖南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通告
孙金龙(1962-),曾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合肥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等 职,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自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以来,孙金龙一开始就积极响应,污蔑打压法轮功,灌输谎言,煽动仇恨,鼓动广大青年反 对法轮功;在其任职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合肥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和湖南省副书记期间,这些地区的党委、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和各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 疯狂的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绑架、关押、抄家、洗脑、骚扰、监控、跟踪、罚款和开除工职等,截止2004年5月安徽省经过核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 14名。孙金龙已涉嫌触犯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下面是孙金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
1999/2003年孙金龙任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自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他在各种公开场合利用共青团组织对青少年灌输谎言和仇恨宣传,通过煽动使不明真相的青少年学生参与反法轮功的运动,达到制止和消除他们对法轮功信仰的目的。
1999年7月23日,即中共镇压法轮功开始的第三天,共青团中央就在北京举行了座谈会,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的孙金龙参加了会议。会上进行了所谓的“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指示精神,深入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大肆诬蔑和诋毁法轮功为X教,还要求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不准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任何活动”。
2001年1月19日全国青联在北京召开宗教界委员所谓“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孙金龙在发言中指出:“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同‘法轮功’X教组织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并污蔑法轮功“制造社会混乱,。。。充当充当西方敌对势力的反华工具”,还鼓动广大团员青年与法轮功“作坚决彻底的斗争”。
2001年2月1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北京召集各界青年举行座谈会,孙金龙参加了会议。该会议以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的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为由,进行所谓的深入“揭批”法轮功“X教组织残害生命、祸国殃民的罪行”。会议意在挑起广大青年对法轮功的痛恨,反对法轮功。
2001年2月5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行了所谓的“声讨”法轮功的会议。孙金龙在发言中措辞激烈的污蔑诽谤法轮功,以中共导演天安门自焚案,来栽赃和陷害法轮功。他还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同“‘法轮功’X教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
2001年4月11日孙金龙在共青团全国青工工作上的讲话,表示要同“法轮功”斗争。
2002年7月29日孙金龙在全国省级团委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暨《中国共青团》杂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扶转化工作。与‘法轮功’的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等特点。。。”
2003至2013年4月孙金龙担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和省委政法委书记、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书记对合肥市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迫害负有直接责任。截止2013年4月合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有二十四人。例如:合肥市庐阳区法轮功学员章秋红,2008年6月20日深夜,被当地警察撬门闯入,强行绑架,她绝食反迫害,后出现生命危险,被警察拉到医院继续迫害,共昏迷二十次。在持续的迫害中,章秋红于10月18日含冤离世。
2013年4月孙金龙任湖南省委副书记。据明慧网报道:仅2013年7月至9月湖南省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就有75名,这个期间湖南省开设黑监狱(洗脑班)7所,被强行洗脑的学员达38位。2014年2月湖南娄底冷水江市法院对72岁的刘而礼老年法轮功学员居然非法开庭审理。2014年上半年湖南省有3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孙金龙对此有不可逃脱的责任。
鉴于孙金龙在不同时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追查国际特发此通告,对孙金龙迫害法轮功罪行立案追查,呼吁海内外掌握孙金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者及时与追查国际取得联系。
追查国际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在此,我们告诫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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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原湖南省委副书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省委、省政法委)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
邮编:410011更多信息:孙金龙,男,汉族,1962年1月生,湖北钟祥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第十九届中央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正部长级)。
1978年10月至1982年08月,武汉地质学院探矿工程系勘探掘进专业学习;
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浙江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一分队工作;
1983年08月至1986年08月,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院掘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年08月至1989年07月,辽宁省地矿局坑探工程大队技术负责人、副大队长;
1989年07月至1991年07月,辽宁省地矿局坑探工程大队大队长、党委书记兼总工程师;
1991年07月至1992年06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赴巴基斯坦CRBC项目部经理;
1992年06月至1993年02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1993年02月至1995年01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
1995年01月至1995年10月,共青团中央青工部部长;
1995年10月至1998年11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3年09月至1997年06月,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1年06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2001年06月至2001年12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全国青联副主席(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年12月至2003年04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4月至2003年05月,安徽省委常委,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5月至2003年07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7月至2005年03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03月至2005年05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2005年05月至2011年07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2011年07月至2011年09月,安徽省委副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2011年09月至2013年04月,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3年04月至2016年02月,湖南省委副书记;
2016年02月至2016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正部长级;
2016年03月至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2016年06月),正部长级。 - 职务:原湖南省委副书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孙金龙,男,汉族,1962年1月生,湖北钟祥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第十九届中央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正部长级)。
1978年10月至1982年08月,武汉地质学院探矿工程系勘探掘进专业学习;
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浙江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一分队工作;
1983年08月至1986年08月,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院掘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年08月至1989年07月,辽宁省地矿局坑探工程大队技术负责人、副大队长;
1989年07月至1991年07月,辽宁省地矿局坑探工程大队大队长、党委书记兼总工程师;
1991年07月至1992年06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赴巴基斯坦CRBC项目部经理;
1992年06月至1993年02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1993年02月至1995年01月,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
1995年01月至1995年10月,共青团中央青工部部长;
1995年10月至1998年11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3年09月至1997年06月,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1年06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2001年06月至2001年12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全国青联副主席(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年12月至2003年04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4月至2003年05月,安徽省委常委,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5月至2003年07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2003年07月至2005年03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03月至2005年05月,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2005年05月至2011年07月,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2011年07月至2011年09月,安徽省委副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2011年09月至2013年04月,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3年04月至2016年02月,湖南省委副书记;
2016年02月至2016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正部长级;
2016年03月至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2016年06月),正部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