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4年4月2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庙岭村法轮功学员崔振成(50岁)、李淑香(51岁)夫妇在家中被丹东市宽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宽甸侦查大队及九连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轿车1辆、电脑4台、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财物若干。警察在非法抓捕崔振成、李淑香夫妇时,还涉嫌偷窃了崔家13,000元现金。崔振成、李淑香夫妇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宽甸县看守所和丹东市看守所。2014年7月初,崔振成、李淑香夫妇被宽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家人为他们聘请了辩护律师。2014年8月7日,家人接到宽甸县法院法官吴丽娜的电话,称李淑香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2014年8月14日,李淑香的律师到丹东市看守所会见她时,了解到李淑香之所以要辞退律师,是因为受到宽甸县检察院公诉人李海滨的威胁。2014年8月19日,宽甸县法院对崔振成、李淑香夫妇非法庭审。庭审前,崔振成临时要求取消律师辩护,事后得知,崔振成也是因为受到了公诉人李海滨的威胁。庭审时,李海滨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发言,并污蔑法轮功。律师当庭驳斥了公诉人的污蔑之词,并从法律条款、证据链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坐在旁听席上宽甸县国保人员当听到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发言时,当众给法官传纸条、发信息,让法官阻止律师说话;另一名坐在旁听席上的国保人员则指着律师当庭破口大骂。休庭后公诉人李海滨又当众威胁当事人与家属,称聘请北京律师辩护,要重判。事后,崔振成、李淑香夫妇被宽甸县法院非法判刑2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政法委书记刘刚;宽甸县公安局局长赵斌,国保大队警察王名扬、王金海、王忠新、霍喜庆、赵明军;宽甸县检察院检察长孙继权,公诉人李海滨;宽甸县法院院长常有斌,审判员吴娜;宽甸县长甸镇东阳河村支部书记宋春燕 (恶意举报人),妇女主任初兰芳 (恶意举报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妇女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长甸镇东阳河村委会
邮编:118214更多信息:妇女主任初兰芳 (恶意举报人): 15841557720
- 职务:支部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长甸镇东阳河村委会
邮编:118214更多信息:东阳河村支部书记宋春燕 (恶意举报人): 13591525729
- 职务:法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府前西街24号 宽甸县法院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法官吴娜:0415-5137062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府前西街24号 宽甸县法院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院长常有斌:0415-3156115、宅0415-6166899、13704157798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北段 宽甸县检察院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公诉人李海滨: 0415-6276179、0415-6276130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北段 宽甸县检察院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检察长孙继(吉)权:13941506158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赵明军:手机13842503399
- 职务:国保大队教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教导员霍喜庆:宅0415-5187380、手机13842573077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王金海(办案人): 13591513779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开路第196号 宽甸县公安局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局长赵斌:0415-5135166、办0415-5128565、宅0415-6192138、13804156999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县委、县政法委)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婆娑府街 宽甸县政法委
邮编:118200更多信息:书记刘刚(原任):1384153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