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福建省福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秀菊、高素、黄菊兰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1月12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福建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4年2月21日,福建省福安市法轮功学员高素(女,约58岁)在家中被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福安市“610”黄光棠多次要求她写“悔过书”等所谓“五书”,逼她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高素拒绝后,将其非法批捕。2014年2月28日,法轮功学员林秀菊(女,37岁)在家中被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抄家。林秀菊被非法审讯、关押5天后,被劫持到宁德国保秘密关押、非法批捕。2014年3月23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黄菊兰(女,66岁,家住福安市粮食局宿舍)在发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安市看守所并被非法批捕。2014年9月中旬,在福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园和福安市“610”黄光棠的授意下,林秀菊、高素、黄菊兰分别被秘密非法判刑3年,当时家属们对此均不知情。家属们后来得知判决结果后,到福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福安市“610办公室”质询为什么福安市公检法不通知家人对当事人秘密判刑。“610”人员声称,在中国对待法轮功不用讲法律,通知家人毫无意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福建省福安市政法委书记刘晓明,福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黄光棠;福安市公安局局长钱昌平,国保大队长李园;福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叶荣建,公诉科科长陈平;福安市法院院长吴世平;福安市看守所所长张锐勇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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