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深圳市宝安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童琳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深圳市法轮功学员童琳,女,40岁,高级财务分析师。200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屡次遭到深圳市宝安区610、公安局警察等的非法抓捕、判刑等迫害。2008年1月12日下午,童琳在深圳市宝安区富通城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举报,被宝安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并于2008年11月26日被宝安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缓刑5年;2009年9月12日,童琳在家中被宝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并于2010年11月22日被宝安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2014年2月18日,童琳到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许建英家做客时,被蹲坑的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九围看守所。深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流塘派出所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的情况下,直接抢夺童琳的钥匙,非法闯入民宅进行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神韵光盘等私人物品。警察还到童琳丈夫蒋善良工作单位骚扰,蒋善良被迫流离失所在外。2014年3月21日,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景健和林段琴,拿着公安出具的逮捕申请书到看守所找童琳询问神韵光盘的来源和物品的归属。3月26日,宝安公安分局预审大队的陈志伟和曾志勇到看守所找童琳签逮捕书,均被童琳拒绝。4月18日,陪童琳家属去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莫晓燕于也被非法抓捕。童琳于2014年12月9日收到一审非法判决书,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目前童琳已请律师申请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政法委副书记、西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耀东;宝安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浩,副局长颜长缨(分管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警察周随恩,预审大队警察陈志伟、曾智勇;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宋继江,检察官刘景健、林段琴,公诉员郑静;宝安区法院院长闻长智,刑庭一组法官何彦,执行局执行科法官陈锦明(曾参与过非法审判童琳);宝安区司法局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张湘丽(曾经是610成员,参与过迫害童琳);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所长冯勇,副所长李秀林,指导员乐柳东,警察开臻、林昆铎;深圳市宝安区九围村看守所所长国涛,教导员唐楚雄,警察吴振国、张双莲、边巴卓嘎、吴金道;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维稳综治办主任李育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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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宝安区政法委副书记、西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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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01更多信息:刑庭一组法官何彦:0755-29997737 (本次参与非法审判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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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宝安区法院
邮编:518101更多信息:执行局执行科法官陈锦明:0755-29997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