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办公室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宣传、理论 案情记录 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振军、王会娟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单位 天津市宁河县广播电视局 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24号 广播电视局邮编:301500 电话 022-69591347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宣传、理论 行政权级别 区、县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薄连柱 办公室主任 宣传、理论 曾凡林 办公室主任 宣传、理论 王希彦 副局长(现为广电宁河网络公司经理) 宣传、理论 王希彦:022-6181232、022-4611878、13904591292 杨素娟 局长 宣传、理论 杨素娟:022-69563598、022-69595918、13802041960、022-69591252 责任人分类 担任重要职务 地区 天津
天津市宁河县广播电视局 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24号 广播电视局邮编:301500 电话 022-69591347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宣传、理论 行政权级别 区、县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薄连柱 办公室主任 宣传、理论 曾凡林 办公室主任 宣传、理论 王希彦 副局长(现为广电宁河网络公司经理) 宣传、理论 王希彦:022-6181232、022-4611878、13904591292 杨素娟 局长 宣传、理论 杨素娟:022-69563598、022-69595918、13802041960、022-6959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