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河北省宁晋县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志勤的责任人原宁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申健中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申建中,男,河北省宁晋县唐邱村人,河北省宁晋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大队长,同时是宁晋县“610”人员。自1999年7.20之后,一直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利用其职权,绑架、私用酷刑、非法劳教、判刑、勒索钱财等,其中,他直接参与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志勤并毁尸灭迹一案,虽证据确凿,但在中共公检法机构的包庇下,申建中至今仍逍遥法外。
法轮功学员李志勤,男,河北宁晋县凤凰镇小枣村人,被迫害致死时51岁,2007年9月12 日晚10点半左右,李志勤正在租住的家中睡觉,宁晋县国保大队队长申健中带领警察张东海、张强、许彦春等以及赵县公安局警察等十几个突然翻墙闯进,把正在睡觉的李志勤掀翻在地,对其拳打脚踹,边打边骂。李志勤的儿子上前阻拦,并质问这伙人为什么打人。警察不由分说,又把李志勤的儿子打倒在地。此时的李志勤瘫软在地上没有一点声息,申建中让人上去给李志勤戴上手铐,几个人拖着就走了,有人说道:“身子发凉了,不妙。”第二天晚上家属被告知李志勤死亡。李志勤的尸体被公安局送到邢台殡仪馆火化,对外声称“突发心脏病死亡”,申健中威逼家属,不在火化书上签字不许见尸体,然后强行把尸体火化。申建中还公开威胁家属称:不准上告,否则把你们全家都抓起来。家属发现李志勤身上有大片青紫斑和抓痕。李志勤家属多年来一直想为李志勤申冤,遭到宁晋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的威胁,家里被蹲坑监视、骚扰。
自2012年开始李志勤的家人和代理律师逐级申诉,先是赵县法院故意刁难,拒不立案,申请赔偿遭邢台中院驳回。2013年申诉到河北高级法院,宁晋国保出动大批警察非法抓捕申诉人——李志勤的儿子李光到河北省邢台市法制中心一个多月,强制他写不上告的保证。而河北省高院受到河北省政法委操控,不开庭、不质证,驳回申诉。2014年3月13日上午,受理李志勤被暴力致死案件的两位律师,再次向北京最高级法院递交申诉状,宁晋国保警察很快给李志勤的儿子打电话威胁。2014年8月28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决定并在网上公布,2014年9月1日成立合议庭,审期184天。可直到2015年1月律师才打听到,案子已经在2014年9月28日审结,家属连判决文书也没有收到,律师询问后,最高院才给律师寄了一份。最高法院裁定书认为河北省高级法院和邢台中级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称“你们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予以驳回。”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张越;原河北省宁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申健中;北京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审判长、承办法官王沛,代理审判员徐超、何君,书记员李钟慧;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卫彦明,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甄树清,河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袁瑞玲,赔偿委员会法官李建勇、邢金虎;
邢台市政法委书记戴占银,常务副书记冯利敏;邢台公安局局长安忠起、贾文雅(原任);邢台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晓坤;
宁晋县副县长赵文生(主管迫害法轮功);原宁晋县政法委书记马军航、李青辰,原宁晋县“610”(防范办)主任刘立宁,张东海,原副主任张振红(现任主任);宁晋县公安局局长王志勇、丁守信(原任),副局长郭建中,政保科王刚军,警察柳丽英、张强、许彦春;
赵县法院院长冯青林,副院长王力志,立案庭长郑存华,法官刘志省,高贵荣;赵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国强,政保科张法田;邢台市“洗脑班”(法制中心)校长邱有林、刘丽香(前任),李素彬。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行政审判庭(赔委会办)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更多信息:行政审判庭(赔委会办)法官邢金虎: 0311-87937187(负责李志勤案)
- 职务:行政审判庭(赔委会办)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更多信息:行政审判庭(赔委会办)法官李建勇: 0311-87937223(负责李志勤案)
- 职务:法院(赔委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 - 职务: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更多信息: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甄树清(男 汉族 1962年5月生 河北辛集人 现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级高级法官)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编:050051更多信息:省高级法院院长卫彦明(男 汉族 1957年7月生 山西浮山人 现任省委政法委委员 省高法党组书记、院长 二级大法官)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 100745更多信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 职务:代理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 100745 - 职务:代理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 100745 - 职务:审判长、承办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 100745 - 职务:最高法院院长、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原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6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 职务:最高法院院长、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原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 100745更多信息: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6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稳定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邢台市政法委
邮编:054001更多信息:稳定办主任冯利敏:0319-3699656、13903295631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稳定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邢台市政法委
邮编:054001更多信息:稳定办主任冯利敏:0319-3699656、13903295631
- 职务:主任(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23号 宁晋县政法委
邮编:055550 - 职务:政保科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路181号 宁晋县公安局
邮编:055550更多信息:政保科王刚军(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319-5887906、 0319-5800729
- 职务:副县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县政府)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西关街31号
邮编:055550更多信息:宁晋县副县长赵文生(主管迫害法轮功): 宅0319-5809896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路181号 宁晋县公安局
邮编:055550更多信息:局长王志勇:领导办0319-5880556、宅0319-2291696、13383190001
- 职务:副校长、负责人系统: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新兴西大街618号
邮编:054000更多信息:市“洗脑班” (法制中心) 校长邱有林: 13931906105
- 职务: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原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
邮编:100740更多信息: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男 汉族 1961年6月生 山东广饶人):0311-87907706
张越秘书刘志兴:15103116999
张越,男,汉族,1961年6月生,山东广饶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8年7月12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6.12———1998.10,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8.10———2000.09,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处处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0.09———2001.04,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1.04———2003.11,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09——— 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11———2007.12,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长(2003.09——— 2006.12,在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7.12———2008.01,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8.01———2008.06,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06———2008.12,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12———2013.08,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03副总警监) [1]
2013.08———2014.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4.04———2015.01,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2015.01———2016.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相关文章:- 追查河北省冀东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永旺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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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原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公安部接访室)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
邮编:100005更多信息: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男 汉族 1961年6月生 山东广饶人):0311-87907706
张越秘书刘志兴:15103116999
张越,男,汉族,1961年6月生,山东广饶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8年7月12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6.12———1998.10,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8.10———2000.09,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处处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0.09———2001.04,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1.04———2003.11,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09——— 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11———2007.12,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长(2003.09——— 2006.12,在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7.12———2008.01,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8.01———2008.06,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06———2008.12,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8.12———2013.08,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03副总警监) [1]
2013.08———2014.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4.04———2015.01,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2015.01———2016.04,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相关文章:- 追查河北省冀东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永旺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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