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高贤英、罗玲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6月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女,72岁,家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高贤英因修炼法轮功曾于2006年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之后被“收监”,多年来她被非法监视、跟踪;被数次非法抄家;养老金被冻结等等,2009年被逼流离失所。法轮功学员罗玲蓉,女,62岁,家住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罗玲蓉因修炼法轮功,曾于2000年12月被非法关押9个月;又被纳溪镇政府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年。2014年5月23日晚上,高贤英、罗玲蓉在街上被泸州市公安局茜草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江阳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将罗玲蓉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高贤英则被放回。2014年5月28日,江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曹江企图将高贤英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2015年1月6日上午,江阳公安分局国保、蓝田派出所派出所、江阳区法院等,围住高贤英的家,强行将她带走。2015年 1月6日上午9点半,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非法庭审。非法开庭的前一天下午,蓝田派出所警察范昌蕾伙同东升桥社区主任杨晓平、蓝田镇政府等人闯进高贤英家骚扰。他们为了掩盖消息,在给高贤英的传票上,开庭地点有意填写的是“审判庭”而不是看守所。庭审结束,法庭人员还要高贤英、罗玲蓉在一些构陷的文书上签名、盖手印,但遭到拒绝。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政法委书记张生勇,江阳区“610”主任王旭;江阳区法院院长徐斌,审判长徐翻翻;江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刘勇;江阳公安分局局长汪永华,国保大队大队长樊建平,副大队长曹江,国保大队警察王洪春王永江王康;江阳区蓝田派出所所长郭智明,警察范昌蕾;江阳区蓝田小区书记杨小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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