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河北省秦皇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廉宝昌、张鑫钢、高纪红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6月1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国安部门伙同海港区公安分局在山海关万家收费站非法劫车、抓捕了廉宝昌、张鑫钢、高纪红、李学颖、王勇、金彩凤、房红霞等7名法轮功学员,又于当晚分别撬门入室非法抓捕了张晓杰、庞舒月、王欣、李丽丽、叶淑霞、王永珍、赵国华、孙国中、张淑珍、薄长城等10名法轮功学员,并同时从这些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走大量贵重私人财物,包括170余万元现金和7台私家车。随后,这1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2014年4月,海港区法院陆续非法开庭审判上述法轮功学员。庭审过程中,廉宝昌、张晓杰、庞舒月、叶淑霞的辩护律师当庭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指出公诉机关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不能成立,法轮功学员应被无条件释放,律师还当庭指控了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和私吞法轮功学员10万元现金而隐匿不报等犯罪事实。而海港区法院却罔顾事实,于2014年9月做出非法判决,将廉宝昌非法判刑7年,张晓杰5年,庞舒月4年半,李学颖、化智凯4年,高纪红2年半,王欣、李丽丽、叶淑霞、张淑珍等人1年8个月;同时还非法没收了从法轮功学员家中抄走的现金,总金额高达150余万元,其中从庞舒月家中抄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85,380元和普通钱币156,773元,从王欣、李丽丽、叶淑霞等7名法轮功学员租住的房子里抄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47,976元与普通钱币121,236元,从张晓杰家里抄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437,100元与普通钱币615,067元,从廉宝昌身上搜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14,862元及普通钱币4,387元,从张鑫钢包里搜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11,190元,从王勇包里搜走的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8,750元。但实际被非法没收的总金额为170余万元,其余20万元不知去向。法轮功学员均不服非法判决,向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却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北省秦皇岛市原政法委书记张经华(现任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河北省秦皇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春光;秦皇岛市政法委书记、秦皇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闫五一,刑二庭庭长王瑛,刑二庭副庭长孟祥才,法官康东强、张国森;海港区政法委书记高骥恩;海港公安分局局长刘晓光,国保大队队长付晓兵,指导员张爱民,国保大队警察赵跃军、韩峰、程宝谦、李慧芳:海港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巍,检察院谭玉林(公诉人) ;海港区法院院长刘光明,审判长张淑侠(女);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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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政廉街1号 秦皇岛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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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政廉街1号 秦皇岛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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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307号 海港区检察院
邮编: 066003更多信息:区检察院公诉人谭玉林(公诉科长): 0335-3552373、0335-3352501、13333283456
- 职务:刑一庭法官 、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86号 海港区法院
邮编:066000更多信息:审判长张淑侠(女): 13785928009、0335-355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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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49号 海港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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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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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66003更多信息:国保大队指导员张爱民: 0335-365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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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大街东段325号 海港公安分局
邮编:066003 - 职务:保定市政法委书记、原秦皇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 秦皇岛市公安局
邮编:066008更多信息:杨春光,男,汉族,1962年12月生,河北易县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二级警监。现任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7.12--2000.06,河北省公安厅文化市场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2000.06--2003.05,河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禁毒处副处长(1999.09--2001.07,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05--2007.09,河北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其间:2003.09--2004.01,在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08--200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2.08--2004.03,挂职任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7.09--2009.04,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09.04--2009.12,河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9.12--2011.04,河北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副厅级)
2011.04--2012.05,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05--2012.12,张家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12--2013.01,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13.01--2013.08,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3.08--2013.11,秦皇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1--2016.12,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秦皇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12--,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相关文章:- 追查河北省秦皇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庞舒月、廉宝昌、高纪红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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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东风西路5号市委1号楼8楼/13楼 市政法委
邮编:071051更多信息:杨春光,男,汉族,1962年12月生,河北易县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二级警监。现任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7.12--2000.06,河北省公安厅文化市场治安管理处副处长
2000.06--2003.05,河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禁毒处副处长(1999.09--2001.07,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05--2007.09,河北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其间:2003.09--2004.01,在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08--200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2.08--2004.03,挂职任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7.09--2009.04,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09.04--2009.12,河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9.12--2011.04,河北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副厅级)
2011.04--2012.05,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05--2012.12,张家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12--2013.01,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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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013.11,秦皇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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