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副书记万凤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泽会及其家属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重庆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09年1月28日,重庆市江津区66岁的法轮功学员江锡清,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警察打昏后,以“心肌梗塞”为由宣布死亡。江锡清的儿女发现父亲在被冷冻7小时后,仍然有生命迹象,要求立即抢救,然而警察为了掩盖罪行,不顾其亲属苦苦要求,竟把他们推出冻库,将还活着的江锡清老人强行火化。(详情见追查国际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223,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425。)其后,重庆女子监狱迫于国际社会压力,于2010年的1月给非法判刑8年的江锡清的妻子罗泽会办理了保外就医。之后多年来罗泽会一直在逃亡中度日。国保大队多次挟持她的儿子江宏斌带路抓捕罗泽会。
江锡清的家属一直找有关部门要求劳教所对父亲江锡清的死负责并严惩凶手。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江津区政法委和“610”妄图逃脱他们的罪恶,串通地方政法委操控国安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对江家属进行骚扰和威胁、派人监视和非法抓捕、上门抄家、殴打律师等,江津区中共政法委副书记万凤华一直对江锡清家属威逼和迫害:2009年5月13日下午,两位北京律师在委托人江锡清的女儿江宏家里了解案情时,被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区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警察等30多人非法拘禁,吊拷殴打审讯达5小时以上,一位律师的耳朵被打失聪。家中关于江锡清、罗泽会被迫害的详细资料、证据被非法抄走,江宏、江宏斌被打成重伤;2009年5月15日,万凤华威胁江宏:如果以后再有外省的律师出现在江津区,就对你们全家进行报复;2010年3月1日,江锡清的女儿江宏和江萍陪同律师将立案申请书递交到了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回到江津即被劫持。3月3日,其家人到江津区政法委和公安局要人,区政法委副书记万凤华威胁她们,并要求写不请律师的保证。2015年3月4日下午,江津区公安局国保大队、“610”人员等非法闯到罗泽会的家查抄,当时只有罗泽会的4岁孙子在家,江宏斌正在上班。2015年3月5日,江宏斌被国保大队带走,他们要挟:只要你交出你妈妈,你就回去。江宏斌的妻子邹绪群不堪忍受压力,被迫与丈夫离婚。虽然如此,万凤华仍派国保大队周开军和穆超恒到邹绪群的单位(江津电信)威胁她,不让她上班;2013年3月8日,江锡清在上海的四女儿江莉去人民大会堂向中共两会代表提交议案和诉求后,被劫持回上海非法关押9天,期间被上海长宁区北新泾派出所警察周晓武、曹杰、戴国良、许辉非法提审、戴刑具,后强行拉她的手在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万凤华伙同江莉单位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毛为民、周雄等将江莉开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来(原任);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刘光磊 (原任);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陈焕奎;市公安局局长何挺、王立军(原任);江津区政法委书记周德勋、李德良(原任),副书记万凤华;江津区“610办公室”主任高重秋(女);江津区“610办公室”主任黄艳(女);江津区公安局局长刘新跃,国保大队陈伟、周开军、穆超恒、王建模、胡亮;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所长姜山;江津区德感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龙永利,书记胡林;江津区地税局局长万里、副局长钟斌、 陈钦泽;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派出所警察周晓武、曹杰、戴国良、许辉;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毛为民,副总经理周雄;江津区德感派出所,油溪派出所,江津区德感镇牌坊居委会。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原政治局委员、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原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2013年9月22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职务: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555号 重庆市公安局
邮编:401147更多信息:王立军,男,蒙古族,1959年12月生,内蒙古阿尔山人,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1987年1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9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2.02—1993.11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11—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管理专业学习,1993.08—1996.07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09正县级)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10—2002.10美国加州大学MBA远程教育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4.09—2006.04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11.05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5—2012.01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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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锦州市公安局
邮编:121001更多信息:王立军,男,蒙古族,1959年12月生,内蒙古阿尔山人,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1987年1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9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2.02—1993.11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11—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管理专业学习,1993.08—1996.07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09正县级)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10—2002.10美国加州大学MBA远程教育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4.09—2006.04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11.05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5—2012.01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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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邮编:400015更多信息:王立军,男,蒙古族,1959年12月生,内蒙古阿尔山人,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1987年1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9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2.02—1993.11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11—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管理专业学习,1993.08—1996.07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09正县级)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10—2002.10美国加州大学MBA远程教育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4.09—2006.04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11.05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5—2012.01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1—2012.03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相关文章:- 追查重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焱秀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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