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华
职务
副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沈新华:0513-82105616(办)、15950891108(手机)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政法南路99号 市政法委
邮编:226100
电话
政法委:0513-82105610、0513-82212438
传真:0513-82115610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责任人分类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