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龚玉群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 仰 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 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龚玉群,女,73岁,原武汉一所高校英语系的教师,她在70年代末曾为整个湖北省的英文普及教育做出杰出贡献,是当时湖北省广播电台英语教学节目的著名主持人。2016年2月22日,龚玉群在武昌区梅苑小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发资料时,被一名不明真相居民报警,梅苑派出所警察周应国把龚玉群非法抓捕到派出所。周应国欺骗龚玉群说,本来应该拘留,但是你年纪大了,不予执行,会放你。并问龚玉群是否通知家属时,龚玉群决定不必让家人操心,就回答说不通知。周应国立刻拿出一份文件说:不通知家属那就在这份文件上签字,说明是你自己要求不通知。龚玉群签完字后,被周立即带到武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迫害。家人当晚发现龚玉群失踪后非常焦急,第二天清早报警,后又通过多方途径才打听到并找到“洗脑班”的地址。“洗脑班”两个主任声称绝对不许家人探视。“洗脑班”在临江大道与铁机路的交口处附近,位于临江大道上。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政法委书记曾崎;武汉市武昌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国保大队大队长曾凡亮;武昌公安分局梅苑派出所教导员胡青,警察周应国。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 梅苑派出所
邮编:430064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 梅苑派出所
邮编:430064 - 职务: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武昌区政法委
邮编:430061 - 职务: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国保大队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武昌区公安分局
邮编:43006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队长曾凡亮: 13349956169、027-8808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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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武昌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江汉区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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