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陕西省雁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阎楣明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6年3月5日
简体字A4版
6023.pdf341.83 KB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西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 信 仰 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 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阎楣明(男)一直积极地迫 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经其手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有的被迫害致死。以下是部份案例:2005年9月,法轮功学员李长英在家中被 雁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阎楣明、窦小周等非法抓捕、抄家。李长英被劫持到长安区工人疗养院高压“洗脑”迫害3个月,后被非法劳教2年,在西安女子劳教 所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李长英回到家后,被原住地西安市张家村街道办事处鸿雁社区视为重点监控对象,社区主任陈淑萍不断对李长英一家进行骚扰、恐 吓、“洗脑”。李长英不堪精神折磨,于2007年8月31日被迫害致死。2009年9月9日,阎楣明带着警察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陈少东,并将其非法判劳 教3年,在陈少东妻子的强烈要求下才让其保外就医。2011年底,法轮功学员张玲在雁塔区一小区张贴法轮功真相信件,遭小区保安非法扣押;其哥哥张云深和 法轮功学员陶美衣闻讯后分别前去讲法轮功真相,要求放人,均遭非法抓捕。随后,阎楣明带人非法闯进张玲等3人的住处抄家,并非法抓捕了租客贺长华(法轮功 学员)。之后,阎楣明将张玲等4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雁塔区检察院。2012年1月,阎楣明带人到重庆,伙同重庆市渝中区国保警察,恐吓、骚扰法轮功学员陶 美衣的母亲和姐姐,导致陶美衣的母亲因惊吓患上忧郁症住进医院。雁塔区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3次将雁塔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及“材料”退回国保大 队,但阎楣明拒绝放人。2012年3月30日下午,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家璧(女,70岁)被阎楣明等人非法抓捕。2013年3月,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马蕴华 (女)被阎楣明等人非法抓捕,被劫持到西安市北郊宣平园“洗脑班”迫害。2014年7月17日凌晨,在阎楣明的组织策划下,雁塔区昆明路派出所警察在原野 农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袁光武、张翠翠夫妇及宋智、冯新成、张显斌、杨燕云等多人,现场抄走了该公司价值上万元的物品,导致公司无法正 常经营而停业。2014年7月19日上午,袁光武的儿女和亲属去昆明路派出所要人,遭警察施暴,其儿子衣服被扯破,脊背被抓烂,两个女儿也被打伤。后来张 翠翠在被勒索了1,000元钱后获释,冯新成、袁光武、宋智、杨燕云被非法批捕。在雁塔区看守所,袁光武遭酷刑折磨,被戴上手铐和40斤的脚镣长达40多 天,两次被绑“死人床”,40度的高温天气,3天不给水喝,人被迫害昏迷。阎楣明、毛尊兴为构陷袁光武等人,两次申请延长取证时间搜集“证据”,甚至无中 生有,制造伪证。但他们拼凑编造的所谓“证据”4次被雁塔区检察院驳回。后来在雁塔区政法委和“610”的挟持下,检察院虽对袁光武等人作出起诉,但在庭 审时,又因证据不足被雁塔区法院驳回。阎楣明仍不罢手,继续阴谋构陷袁光武等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西安市政法委书记刘春雁;西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主任贾养勋许万春(原任),副主任江宽;西安市公安局局长吴金彪丁健(原任)、杜航伟(原任),副局长张健(市政府防邪办副主任);西安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铁泉(现任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西安市雁塔区政法委书记解宁元,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610”办公室主任赵晓民;雁塔区公安分局局长唐建平、胡伟田(原任,现任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国保大队队长阎楣明李琪本,副队长杜敏,国保大队警察窦小周高新亚贾珊宏毛尊兴;西安市张家村街道办事处鸿雁社区主任陈淑萍;雁塔区昆明路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