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安徽省南陵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马晓华、江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安徽省芜湖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 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 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4年7月14日下午5点左右,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法轮功学员马晓华(女,56岁,原黑龙江省佳木斯红兴隆管理局597农场医院妇产科护士)在租住房 洗澡时,听一女子敲门说查表,她开门时,10几个便衣一拥而进,把她戴上手铐强行带走。与马晓华几乎同时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江明(50岁,南陵县 昂立外语学校校长,原南陵县东七乡中学教师)、杨明安、王平、周雷、杨玉琳等人。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刑拘期满后,均以取保候审形式获释,唯有马晓华 与江明二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芜湖市看守所。2014年7月31日,南陵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奚南海、朱依林及尹姓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审马晓华。他们以马晓华亲 属的工作和前程相要挟,对马晓华诱供逼供,企图逼她就范,但未得逞,他们就编造材料,阴谋构陷马晓华。2014年8月21日上午10点多,奚南海和尹姓警 察再次来到看守所,宣布马晓华已被批捕。此时马晓华的血压高达220/110。9月16日,马晓华的血压上升到230/130,她随时有生命危险。看守所 怕担风险,就将她送进医院,并联系南陵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求放人。2天后,国保警察朱依林回复,以马晓华不配合为由,不予释放。2015年5月6日,南陵 县检察院电话通知马晓华的律师,称案卷已转到南陵县法院。2015年5月13日,律师到法院阅卷,被告知将于6月17日开庭。此后,时隔近1年,直到 2016年5月13日,马晓华、江明一案才被审判终结。二人分别被南陵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并被非法判处罚金3,000元。马晓华、江明至此在看守所被非 法关押已近2年。马晓华曾于2000年2月被非法劳教1年,2002年5月9日被非法劳教3年。马晓华在看守所及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饱经酷刑折磨。江 明曾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押,并多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02年3月13日,他被非法劳教2年,2004年11月23日又被非法判刑3年。江明的父 亲也遭株连迫害,被迫失去了乡教委主任职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政法委书记方忠,副书记杨海根;南陵县“610”办公室主任张金火;南陵县公安局局长张天柱,国保大队警察朱依林、权循华、奚南海、晏勋、尹姓警察;南陵县检察院院长陈邦峰,公诉人徐丽莉;南陵县法院院长胡丹凌,审判长梅根慧,陪审员李林、杨秀丽,书记员林先宏;芜湖市看守所所长单建国,副所长胡小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监所管理站训基地看守所
邮编:2413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监所管理站训基地看守所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市看守所所长单建国:13805537818、办0553-8371365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法院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书记员林先宏:0553-6828830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法院
邮编:241300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法院
邮编:241300 - 职务:审判长、刑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法院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南陵县法院审判长梅根慧(男 刑庭庭长):刑庭 0553-6828830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法院
邮编:241300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检察院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公诉人徐丽莉:18949515857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南陵县检察院
邮编:2413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112-114
邮编:2413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112-114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权循华:13866389669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112-114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朱依林:15955333567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112-114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县公安局局长张天柱:0553-6829881
- 职务: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县政法委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副书记杨海根:0553-6823853
- 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县政法委书记方忠:0553-6823304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112-114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警察晏勋(女,30岁左右):15055300403、宅0553-6826925
- 职务:防范办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县政法委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南陵县“610办公室”主任张金火:0553-6823853
- 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路 县政法委
邮编:241300更多信息:县政法委书记方忠:0553-68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