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梅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梅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 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 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5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梁顺景(55岁,原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职工)、邓秀芬夫妇开车外出时,被警察跟踪定位, 回到住家小区门口时,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警察、“610办公室”等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及2台电脑、打印机、 MP3、收音机、手机、银行卡等私人财物,汽车也被非法扣留。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被劫持到梅江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和检查身体,直到次日凌晨5点左右,邓秀芬因血压高被家属接回家,梁顺景则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看守所。2016年3月29日,梅江区法院对梁顺景、邓秀芬夫妇非法开庭,法庭违法要求两人的辩护律师进行羞辱性安检,不准律师带办公包和手机进场。两名律师根据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6条的规定不接受安检,被强行剥夺执业权。梅江区法院在辩护律师未能到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在法庭上多次要求要等辩护律师到场才能开庭,但法庭无视他们的合法要求,还将因高血压、肾病等而“取保候审”的邓秀芬关押在梅江区看守所。针对梅江区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律师向法院提出严正交涉,要求重新开庭审理,并且向有关部门控告法院的违法行为。之后,梁顺景、邓秀芬分别被非法判刑10年3个月、10年,并且各罚款20,000元,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均提出上诉。2016年 8月17日,邓秀芬被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梁顺景则于8月23日被非法关押广东省四会监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黄伟闻,梅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邓冠明;梅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思彬,副院长郑理良;梅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梅州市梅江区政法委书记李思平,梅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侯伟文,梅江区“610办公室”副主任邓成华;梅江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谢益民,国保大队长李海珠,副队长刘国涛;梅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兴周,公诉科科长侯建筠, 控告申诉科长黄华强;梅江区法院院长徐吨,副院长章文烈、温永红、朱晟,刑庭庭长陈冰萍,法官徐苑芬;梅江区看守所;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省四会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法官、副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徐苑芬:0753-2260008、13823893066、办 0753-2196722
女,梅县人,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参加工作,原为现任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2017年任区检察院派驻金山检察室主任 - 职务:法官、副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邮编:514031更多信息:徐苑芬:0753-2260008、13823893066、办 0753-2196722
女,梅县人,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参加工作,原为现任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2017年任区检察院派驻金山检察室主任 - 职务:刑庭庭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原刑事审判庭庭长(2010年-2019年6月前)、原刑庭副庭长陈冰萍:13549183983,办公电话 0753-2196722;已退休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副院长朱晟(2003年1月起任):13823862593、办0753-2196879、宅0753-2257023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副院长温永红:13823828668、办0753-2196786、宅0753-2246096
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原副院长(2003年1月-2012年1月) 温永红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副院长章文烈:13823836111、办0753-2196887、宅0753-2297938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 平远县法院
邮编:514600更多信息:梅江区法院院长徐吨:13502529309、办0753-2196948 原平远县法院院长 (2005年1月代院长,3月院长至2009年12月)
任至2005年1月蕉岭县法院副院长
任至2009年12月平远县法院院长
2016年1月起任梅州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2017年11月起任梅州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梅江区法院院长徐吨:13502529309、办0753-2196948 原平远县法院院长 (2005年1月代院长,3月院长至2009年12月)
任至2005年1月蕉岭县法院副院长
任至2009年12月平远县法院院长
2016年1月起任梅州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2017年11月起任梅州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 职务:控告申诉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邮编:514031更多信息:控告申诉科长黄华强: 0753-2196723、0753-6139993、13560965011
- 职务:公诉科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邮编:514031更多信息:原公诉科长侯建筠(已调到梅州市检察院):办0753-2196950、宅0753-2203128、手机13322668869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邮编:514031更多信息:(2016年4月任代理检察长,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检察长、2006年9月-2016年4月任梅江区检察长)钟兴周:办0753-2196873、宅0753-2245757、手机13823833031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2016年4月任代理检察长,2016年11月-2017年10月检察长、2006年9月-2016年4月任梅江区检察长)钟兴周:办0753-2196873、宅0753-2245757、手机13823833031
- 职务:国保大队长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定民路8号 梅江区公安分局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队长刘国导:13923012238、宅0753-2244395、0753-2250003、1382385587、13823855876
住:江南三板桥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定民路8号 梅江区公安分局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海珠:0753-2168210
- 职务:局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定民路8号 梅江区公安分局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梅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原梅江区副区长、梅江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益民:办0753-2168201、0753-2283198(宅)、 13502375390
1970年3月出生,广东平远县人,2009年09月后,任兴宁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9月后,任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2011年11月后,任兴宁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9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梅江区副区长、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书记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侧楼的二楼)梅江区政法委
邮编:514031更多信息:原梅江区政法委书记(2011年9月-2016年10月)李思平, 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广东梅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函授本科学历。2006年9月前为梅江区财务局局长、财税体系党委书记。2006年9月后为梅江区人民当局副区长,2011.09-2016.10任中共梅江区委常委、梅江区政法委书记,2016.11--任梅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办0753-2196919、宅0753-2257319、13502520252
-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159号 梅州市检察院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检察长许伟谋(2012年1月-2017年3月):0753-2186368、13925693666
- 职务:副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64号 梅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副院长郑理良(任至2012年2月):0753-2325338、0753-232533、宅0753-2199898、13502332898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64号 梅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梅州市中级法院院长(2012年1月起任)刘思彬:0753-2325128、0753-2325698、13560993883
1964年3月出生,广东饶平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法官,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后,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专业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10月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邮编:514021更多信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邓冠明(2011年7月-2017年2月前):0753-2399223、宅0753-2240291、13823863838
邓冠明,1964年10月生,梅州市大埔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共,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原梅州市司法局副局长(2001年-2006年在职),2011年7月-2017年2月梅州市政法委副书记(2016年5月改为常务副书记)兼梅州市委610办公室主任,2016年升为正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