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冠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倪汝信、倪汝菊兄妹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冠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5年10月28日,山东省冠县女法轮功学员倪汝菊被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刘洋等人非法抓捕。2015年11月18日,倪汝菊的哥哥倪汝信也被非法抓捕。倪汝信、倪汝菊兄妹是因在手机上转发微信,用来讲清法轮功真相,却成为冠县警察迫害的借口。1个月后,倪汝菊被冠县公安局非法转捕。倪如信被非法关押100天后被非法庭审,但因他80多岁的父母亲的身体状况和精神承受能力获缓刑回家。倪汝菊被非法关押在聊城看守所,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2016年5月,冠县检察院将构陷倪汝菊的卷宗退回冠县公安局补充“证据”,之后冠县公安局王勇再次提交到检察院。2016年6月15日,冠县法院在不通知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对倪汝菊非法开庭。7月20日,冠县法院一审做出非法判决,倪汝菊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5000元。倪汝菊上诉到聊城市中级法院,9月22日,聊城中级法院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认为原审法院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条款,撤销一审判决,退回冠县法院重新审理的判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冠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奎忠,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马文昌;冠县公安局王峰,国保大队大队长何书侠,副大队长张武,教导员曲雷,中队长刘涛、柳一村,办公室主任张振珍,警察柳阳、杜建舟、李华明;冠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德鹏,公诉科科长张洪超,检察员陈彦敏;冠县法院院长张海洋,副院长姚理松,主审法官于邵云;冠县城东派出所刘洋。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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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 冠县法院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主审法官于邵云:15165816818
审判员于绍云:0635-6065206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 冠县法院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副院长姚理松:0635-5238512、1390635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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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2500更多信息:检察员陈彦敏:18506358155、办0635-30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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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2500更多信息:察李华明:13561217537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路199号 冠县公安局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警察杜建舟:13506355372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路199号 冠县公安局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警察柳阳:13626350999
- 职务:国保大队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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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2500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冠县冠城镇红旗北路109号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马文昌:0635-5237610、13969554451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冠县冠城镇红旗北路109号
邮编:2525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马文昌:0635-5237610、13969554451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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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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