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寿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甄红梅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12月1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5月14日,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甄红梅、甄永梅、袁金华、汤明华等人到农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寿光市双王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拘禁在双王城派出所100多小时。期间,他们被铐坐在铁椅子上,遭到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郭洪堂及杨义贵、王春来等人的非法审讯,家也被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家属到派出所找郭洪堂要人,并质问他为何将法轮功学员拘禁到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还不放人,郭洪堂扬言对炼法轮功的不用讲法律。4天后,4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汤明华因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其他3人被非法关押。1个月后,甄永梅、袁金华被释放,甄红梅被非法批捕。家属多次到国保大队找郭洪堂询问案情,郭洪堂就是不见,对家属打来的电话也不接。郭洪堂伙同国保大队长张洪伟等人蓄意构陷甄红梅,并将编造的构陷材料移交到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院随后对甄红梅非法提起公诉。2016年9月20日上午11点,寿光市法院非法庭审甄红梅。法庭上,针对公诉人的指控,律师从多方面为甄红梅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他指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甄红梅“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甄红梅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无罪立即释放。公诉人面对律师的质辩,也不得不承认修炼法轮功不违法,但却荒唐地坚持传播法轮功资料违法。甄红梅在自我辩护时表示,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对人、对社会有益,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自己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不应被非法关押、判刑,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法院未当庭宣判。2016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寿光市法院二次开庭,将甄红梅非法判刑3年。甄红梅已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书记武治强;寿光市“610办公室”主任吴振平,副主任田庆春;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刘建东,国保大队长张洪伟,副大队长郭洪堂,教导员马效书,警察杨义贵王春来;寿光市双王城派出所所长隋新光,教导员李汉斌;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炜,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明才,批捕责任人藺东明;寿光市法院院长尹洪阳,刑庭主审法官王伟霞;潍坊市看守所所长张伯涛,政委阎伟群,副所长曹元平李宝昕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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