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连云港市迫害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张学阳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学阳,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5年9月15日,张学阳因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之后被刑事拘留。9月17日,因张学阳腿有残疾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21日,张学阳被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7日,赣榆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张学阳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之后再无消息。2016年5月17日,张学阳突然接到赣榆区法院的判决书,才知道已被非法判刑3年。判决书中只字未提他控告江泽民一事,以他有法轮功资料为由构陷他。而且时间上前后矛盾,法院判决书中写的是“2016年3月31日由本院决定逮捕,2016年4月6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执行逮捕”,法院却已经在2016年1月7日对张学阳进行开庭,这说明,还没对张学阳进行逮捕程序,就对他进行开庭。张学阳接到判决书后,针对赣榆区法院的构陷,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从法律层面为自己做了辩护,说明自己拥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不构成犯罪,起诉江泽民是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并向连云港市中院人员讲真相劝善。2016年8月14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下了裁定,非法维持原判。裁定书中的判决书内容,仍然只字未提张学阳起诉江泽民一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连云港市副市长、原政法委书记王加培,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永生;连云港市“610办公室”主任于治安(2015年任);连云港市赣榆区政法委书记毛太乐,赣榆区“610办公室”主任李太平(兼赣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赣榆区公安局局长成善全,国保大队长林明军;赣榆区法院院长宋金林,法院审判长韦庆涛,审判员岳仁龙,陪审员樊明声,书记员徐鸣璐;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万树早,检察院公诉人贾凡德;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倪洁,代理审判员齐扬、路锦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
邮编: 222006更多信息:副市长、原政法委书记王加培 ( 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苏盐城人,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共。现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职务:副局长兼区“610办公室”主任(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宁海西路1号 赣榆区公安局
邮编:222100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主任李太平(兼赣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3585295599、办0518-86291006、宅0518-86269296
- 职务:副局长兼区“610办公室”主任(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 赣榆区政法委
邮编:222100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主任李太平(兼赣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3585295599、办0518-86291006、宅0518-8626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