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温聘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五华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温聘玲,女,66岁,家住广东省五华县梅林镇。2016年8月23日,温聘玲被五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钟洪松等人突然入室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到五华县看守所。9月29日,温聘玲被非法批捕。11月11日,温聘玲的丈夫魏世杰与温聘玲的辩护律师在五华县看守所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律师会见了温聘玲。五华县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曾患鑫得知后,马上命令五华县梅林镇副书记廖旭辉,逼迫魏世杰辞退律师,不准律师介入。在廖旭辉的欺骗,魏世杰在他们写好的辞退律师书上签了字。12月15日,温聘玲女儿询问五华县法院,母亲一案由谁负责、何时开庭,对方谎称“还未确定”。12月20日,温聘玲女儿再次询问,法院才回答12月23日开庭。温聘玲的儿女们立即从广州请到了律师,并于12月22日到达五华看守所,律师要进去会见当事人。五华县看守所以各种借口,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被软禁了2个多小时才放出来。律师出去后才得知是曾患鑫指令梅林镇廖旭辉,让魏世杰辞去辩护律师。廖旭辉不顾患病的魏世杰安危,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逼迫魏世杰辞退律师,说是曾书记下令不准律师介入的。对此,律师写了控告信,《严重正告利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者》以快递方式寄到五华县法院。2016年12月23日上午9点半,五华县法院对温聘玲非法开庭。进场人员由曾患鑫审定,温聘玲亲属只被批准5人进场并被严格搜身,有30多个警察布满审判庭。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五华县政法委书记傅国强;五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赖勤,五华县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曾患鑫,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钟洪松,国保大队警察刘华昌、周文;五华县检察院检察长彭宙,副检察长温汉珍;五华县法院院长张晓辉,刑事庭庭长刘晓宇,主审法官张志权,法官刘东;五华县司法局局长刘锐锋;五华县梅林镇副书记廖旭辉;梅林镇派出所所长和碧模;五华县看守所所长张帆。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水梅路幸福山 五华县看守所
邮编:514413更多信息:县看守所所长(隶属五华县公安局)张帆电话: 0753-4313289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派出所
邮编:514445更多信息:梅林派出所所长 (2015年-2016年在职) 何必模︰ 13421006862
(2016年参与抄家抢劫迫害温聘玲、古思通的干将) - 职务: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镇委镇政府)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 兴梅北路30号
邮编:514445更多信息:梅林镇政府副书记廖旭辉︰13826605912 (为了保自己镇政府书记之职, 两次听令违法赶走律师)
- 职务:司法局书记、局长、政法委委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县政法委 县政府 610办)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 县府大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县司法局局长刘锐锋:办0753-4312527
政法委委员(2016年3月起任) - 职务:司法局书记、局长、政法委委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81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县司法局局长刘锐锋:办0753-4312527
政法委委员(2016年3月起任)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120省道交叉处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
地址2: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法官刘东:13826624325
(2017年非法审判温聘玲等主审法官、2010年2月1日非法审判廖丽新等的书记员) - 职务:主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120省道交叉处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
地址2: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2017年非法审判温聘玲等主审法官)
- 职务:刑事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120省道交叉处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
地址2: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刑事庭庭长刘晓宇:办0753-4601998、13826626818
- 职务:原兴宁市法院院长、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县政法委 县政府 610办)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 县府大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3月起任)、原兴宁市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任至2009年8月)张晓辉:宅0753-2259696、1382383666
2001年初 梅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2003年对邓芳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前 梅江区法院刑庭庭长(2005年对谢汉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2009年8月梅江区法院副院长
2009年12月-2016年3月兴宁市法院院长(兴宁市法院2014年初对袁玉娇、何新芳非法庭审并判刑,2015年对刘利春,刘备平非法庭审并判刑)
2016年3月至今五华县法院院长(对古思通、温聘玲非法庭审并判刑) - 职务:原兴宁市法院院长、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梅州兴宁市城镇中山东路7号
邮编:514500更多信息: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3月起任)、原兴宁市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任至2009年8月)张晓辉:宅0753-2259696、1382383666
2001年初 梅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2003年对邓芳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前 梅江区法院刑庭庭长(2005年对谢汉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2009年8月梅江区法院副院长
2009年12月-2016年3月兴宁市法院院长(兴宁市法院2014年初对袁玉娇、何新芳非法庭审并判刑,2015年对刘利春,刘备平非法庭审并判刑)
2016年3月至今五华县法院院长(对古思通、温聘玲非法庭审并判刑) - 职务:原兴宁市法院院长、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120省道交叉处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
地址2: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 五华县法院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3月起任)、原兴宁市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任至2009年8月)张晓辉:宅0753-2259696、1382383666
2001年初 梅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2003年对邓芳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前 梅江区法院刑庭庭长(2005年对谢汉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2009年8月梅江区法院副院长
2009年12月-2016年3月兴宁市法院院长(兴宁市法院2014年初对袁玉娇、何新芳非法庭审并判刑,2015年对刘利春,刘备平非法庭审并判刑)
2016年3月至今五华县法院院长(对古思通、温聘玲非法庭审并判刑) - 职务:原兴宁市法院院长、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
邮编:514031
(原地址在梅州市嘉应东路2号)更多信息:五华县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3月起任)、原兴宁市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梅江区法院副院长(任至2009年8月)张晓辉:宅0753-2259696、1382383666
2001年初 梅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2003年对邓芳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前 梅江区法院刑庭庭长(2005年对谢汉柱等人非法一审的审判长)
2005年5月-2009年8月梅江区法院副院长
2009年12月-2016年3月兴宁市法院院长(兴宁市法院2014年初对袁玉娇、何新芳非法庭审并判刑,2015年对刘利春,刘备平非法庭审并判刑)
2016年3月至今五华县法院院长(对古思通、温聘玲非法庭审并判刑)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5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五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5月起任)温汉珍:13902787258
温汉珍,男,1971年1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原梅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原平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009年4月起任)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五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5月起任)温汉珍:13902787258
温汉珍,男,1971年1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原梅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原平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009年4月起任)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5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副检察长彭宙:13502537869、0753-4451639 原反贪局副局长兼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2005年5月左右)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五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迫供人员周文(原横陂镇派出所副所长):13802367679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邮编:514400 - 职务:国保大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钟洪松 (现治安大队长)
国保大队教导员(2016年4月左右起任)、原治安大队长(2013年-2016年4月左右)、大坝派出所所长(2013年前) 钟洪松:办公室0753-4185350、手机 13802367123
(带队抄家綁架温聘玲等),可能住在五华县碧桂园幸福里三街8栋,原交警大队水寨中队副队长 - 职务: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5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县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曾患鑫:办0753-4185141
公安局政委曾患鑫,2015年9月后任五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2016年3月后任五华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1974年12月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在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职务: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邮编:514400更多信息:县公安局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曾患鑫:办0753-4185141
公安局政委曾患鑫,2015年9月后任五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2016年3月后任五华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1974年12月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在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