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铁岭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武玉萍、王英、孙月兰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铁岭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5月13日,辽宁省铁岭市3名女性法轮功学员武玉萍、王英、孙月兰因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铁岭市铁西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2016年5月26日,孙月兰因身体原因被看守所拒收。铁西公安分局刑事侦察队郑伟在孙月兰出现严重高血压,昏倒在地的情况下还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孙月兰之后被保外就医。武玉萍、王英被非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2016年8月1日,武玉萍、王英、孙月兰3人被铁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2016年9月22日,银州区法院非法开庭。武玉萍、王英是被戴着脚镣进入法庭的。整个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公安机关指控三人悬挂法轮功条幅,却拿不出相应的人证、物证,并刻意将三人的情况拼凑在一起,将未经签字的、高度雷同的笔录作为证据,该笔录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庭前,刑事庭庭长蒋英伟勒索孙月兰家人的10,000元“保证金”。2016年10月8日,蒋英伟再次指使刑事侦察队郑伟将孙月兰从家中非法抓捕到看守所,因孙月兰血压高再次被看守所拒收。2016年10月12日,银州区法院对3人非法宣判,武玉萍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罚金5,000元;王英被非法判刑3年4个月,罚金4,000元;孙月兰被非法判刑3年,罚金3,000元。武玉萍、孙月兰上诉到铁岭市中级法院。2016年12月14日,铁岭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孙月兰因为身体出现严重的高血压症状,现被监视居住;武玉萍、王英现被非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不让家人见面。2002年,武玉萍与丈夫符绍铁因修炼法轮功被银州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家中留下年仅14岁的小女儿与奶奶相依为命。当时在判决书上签字的就是银州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蒋英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铁岭市政法委书记李德俊,铁岭市“610办公室”主任罗满堂;铁岭市公安局局长李云波,副局长董为民(主管国保),国保支队长王景辉,国保大队长方峥;银州区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范静波;铁岭市铁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徐白,刑事侦察队警察郑伟;铁岭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孙元,审判员朱存根,代理审判员王莹,书记员张春日;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彬,公诉科科长孙爱民;银州区法院副院长刘云生,刑事庭庭长蒋英伟,主审法官朴锦淑,陪审员王静、孙敬波;铁岭市看守所所长吴彪。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铁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锦州市公安局
邮编:121001更多信息:原铁岭市公安局局长李云波:15941669777、18341007777、 024-72661777
李云波,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辽宁辽阳人,中共党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副市级)。历任辽宁省公安厅纪检组干部、办事员、科员、纪检员,辽宁省公安厅党组秘书,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挂职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公共安全防控处副处长、处长,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3月,任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副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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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李云波为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相关文章: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兴工街55号 铁岭市看守所
邮编:112002更多信息:所长吴彪: 15641001886、024-74563743、办024-74560026
- 职务: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府 市政法委 市610)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邮编:112008更多信息:市“610”主任罗满堂:13358980073、办024-72668617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8楼 铁岭市政法委
邮编:112600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李德俊:13804102952、0410-7266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