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大石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孙胜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营口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孙胜华,女,65岁,辽宁省大石桥市人。2016年6月28日晚,大石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姚家松伙同青花派出所警察等30多人手持警棍、大螺丝刀等凶器非法闯入孙胜华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孙胜华非法抓捕并抄家。姚家松当时气焰嚣张,扬言到哪告,他都不怕。孙胜华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到营口看守所。其家人到大石桥公安局要人,负责接待的法制科副科长曹光宇称,要是其它的案子,人早就放了,但法轮功不行,没证据也得编点,就是不能放人。当青花派出所办案人员将所谓的“案件”侦结并移交到大石桥市检察院时,因为材料中手续不全,被检察院起诉科的李爱萍(音)退回,要求补充逮捕、搜查等手续。8月15日,案件承办员梁策(音)匆忙将拼凑的材料送到大石桥市公安局法制科,两天后,法制科将材料递交检察院,但因证据不足,再次被检察院退回。青花派出所办案人员梁策、于洋海不肯罢休,继续拼凑证据,构陷孙胜华。10月13日,该案卷仍因证据不足第3次被检察院退回。梁策、于洋海仍不死心,再次编造证据,并提交检察院。该案卷于11月初第4次 被检察院退回。为了让检察院收下案卷,11月11日,大石桥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曹光宇把10几年前孙胜华曾被非法劳教一事当作“前科”补充进材料,这次案卷被检察院起诉科的李爱萍收下。2016年12月9日上午11点多钟,大石桥法院对孙胜华进行非法庭审,孙胜华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带上法庭。庭审法官李成森(音)多次以诱供的形式对孙胜华提问,而公诉人李爱萍(音)也以一种一定要治罪的口气强逼孙胜华认罪。孙胜华则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事后孙胜华被非法判刑1年,但她已上诉到营口市中级法院。2017年3月,她被劫持到马三家监狱关押。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石桥市政法委书记陈哲;大石桥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胡作佩;大石桥市公安局局长张军,国保大队长姚家松,法制科副科长曹光宇;大石桥市公安局青花派出所所长王振,警察梁策、于洋海;大石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继华,起诉科长王继宁,公诉人李爱萍(音);大石桥市法院院长都大鹏(原任,2017年1月去职),法官李成森(音);营口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石桥市军民路 大石桥市法院
邮编:115100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石桥市军民路 大石桥市法院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院长都大鹏(原任,2017年1月去职)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南轩社区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
地址2: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石桥管理区二高街6号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公诉人李爱萍(音):0417-6916627
- 职务:起诉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南轩社区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
地址2: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石桥管理区二高街6号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金地家园南门附近 青花中心派出所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警察于洋海:18841710043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金地家园南门附近 青花中心派出所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警察梁策:13940763666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金地家园南门附近 青花中心派出所
邮编:115100 - 职务:法制科副科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公安局新大楼) 大石桥市公安局
邮编:115100 - 职务: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民大街5号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大石桥市公安局局长 张军:13940743999
- 职务: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公安局新大楼) 大石桥市公安局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大石桥市公安局局长 张军:13940743999
- 职务: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民大街5号
邮编:115100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人民大街5号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书记陈哲:18940780001、13941796678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公安局新大楼) 大石桥市公安局
邮编:115100 - 职务:大石桥市检察院检察长、 鲅鱼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南轩社区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
地址2: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石桥管理区二高街6号 大石桥市检察院
邮编:115100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继华 (原任):13904070998、办 0417-6254100、宅0417-6228606
- 职务:大石桥市检察院检察长、 鲅鱼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东街南段 鲅鱼圈区检察院
邮编:115007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继华 (原任):13904070998、办 0417-6254100、宅0417-62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