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肖传雄、杨雄、庄友布等9人非法判刑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6月底,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了8名法轮功学员:肖传雄(男,62岁)、金丽燕(女,74岁)、陈星光(女,69岁)、杨贵媚(女,54岁)、杨雄(男,42岁,霞浦县)、庄友布(男,42岁,福鼎县)、陈开奇(男,41岁,莆田市),林丽芳(女,52岁,柘荣县),其中金丽雁被取保候审,其余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宁德市看守所。2016年8月份,肖传雄、杨雄、庄友布等8人被非法批捕。 同年9月下旬,与其有联系的法轮功学员王田(男,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也被宁德市蕉城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2017年5月18日,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肖传雄、杨雄、庄友布等9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非法判刑12年,并勒索罚金50,000元;杨雄被非法判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庄友布被非法判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金丽燕被非法判刑8年,并处罚金20,000元;陈开奇被非法判刑7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王田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林丽芳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陈星光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杨贵媚被非法判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福建省宁德市政法委书记王世雄,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剑峰,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刘才弟;宁德市公安局局长郑雷声,国保大队队长黄忠钦,国保支保长潘建华,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陈为玲;蕉城区委政法委书记吴小斌;宁德市蕉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阮细章,副局长陈桂森,国保大队长吴华,警察李伟、杨日海;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文杰,副检察长陈玉亨,公诉科科长陈素珍;宁德市蕉城区法院院长翁扬毅,审判长张小连、吴灿钦、黄霖,书记员阮梦洁;宁德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张辉,宁德市看守所所长张军宁;宁德市拘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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