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心愿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心愿,男,29岁,未婚,研究生学历,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河池学院美术教师,老家为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2016年1月4日,刘心愿因向学生介绍法轮功真相,于2016年1月7日被河池学院保卫处张敏强等人举报,随后被宜州市城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查抄了在河池学院的住处,抄走平板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以及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刘心愿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宜州市看守所。宜州市公安局捏造材料,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6年3月27日,向宜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宜州市“610办公室”人员多次逼迫刘心愿放弃修炼,被刘心愿严词拒绝。其后,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2016年10月8日,刘心愿被宜州市法院秘密审判。在法庭上,刘心愿做了有理有据的自辩,在庭审中,法官黎启华不准辩论,根本没有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民的言论、监督等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一审仍非法判处刘心愿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刘心愿提出上诉,2016年12月12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二审继续维持原有非法判决。二审仍未通知其家属。2017年1月18日,刘心愿被强制送入广西柳州监狱第十监区,现正遭受着非人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任河池市市委副书记苗剑(原河池学院所副院长);河池市政法委书记黄光华;河池学院院长朗耀秀,河池学院副书记韦仕珍,河池学院保卫处张敏强;宜州市政法委书记潘平(原任);广西宜州市公安局局长莫世亮,副局长韦增佑,国保警察邱胜军,“610办公室”警察陈建军;宜州市城北派出所所长覃宏,指导员覃怀诚;宜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莫东方;宜州市法院院长韦克勤;河池市中级法院院长杨晓春,审判长黎启华,代理审判员温添霖、黄志凡,书记员周春林;宜州市看守所;广西柳州监狱第十监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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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江北东路405号 河池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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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城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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