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吕金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7月2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吕金龙,49岁,家住上海市宝山区共富三村。2017年6月17日,吕金龙被宝山分局和顾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过程中警察殴打吕金龙,致使吕金龙左手骨折,电脑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6月18日吕金龙被非法关押到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迫害。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吕金龙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曾被非法判刑3年,2次被非法劳教共4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导致他妻离子散:吕金龙在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到上海市宝山看守所拘留1个月,拘留期间强制每天做奴工10多个小时;吕金龙的工作单位(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压力容器厂)于2001年6月中宝山区“610”的压力下辞退吕金龙,使其生活发生困难;2001年10月底,吕金龙被崇明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关押到崇明看守所,期间强迫做奴工;2个多月后,被崇明国保非法劳教2年,在第一劳教所每天被强制坐小板凳(酷刑)18小时,后被转至青浦第三劳教所5大队4中队,2002年11月吕金龙因炼功被中队长洪从荣(警号3130651) 和队长施利群(警号3130652,现在在三所医院工作)用2根电警棍电他,然后强制关押到劳教所严管队禁闭室6个月,每天强制坐小凳子18小时,膝盖、脚后跟冻伤溃烂,大脚趾头冻的长不出指甲,已坏死,后又被警察指使犯人殴打、皮带抽、4天4夜不许睡觉、坐小登至其臀部发炎溃烂,与裤子粘连在一起,并对吕金龙2次用“老虎凳”酷刑,使其胯下、两腿内侧的韧带严重撕裂拉伤,两腿发青发紫浮肿,无法正常站立行走和蹲下,期间,吕金龙的母亲因思念他而离世,中队长洪从荣、小队长施利群扣压吕金龙的信,也不让见家人;2005年7月,吕金龙在普陀区金沙江路地铁站停放的自行车筐里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普陀区国保警察和派出所的辅警非法抓捕,后转押至宝山区看守所,被宝山区法院法官徐敏芳枉判有期徒刑3年,上诉后,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非法维持原判,2006年6月26日,吕金龙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四中队中队长张毅和指导员安排心狠手辣的杀人犯、贩毒吸毒犯看管吕金龙,他们在警察的唆使授意下,对吕金龙施酷刑“搞路子” ,残酷殴打45分钟,吕金龙被迫头撞铁门,缝了11针。吕金龙身体上被打致多处淤青紫、浮肿,左胳膊肘处骨裂骨折,需要立即动手术,但在中队长张毅的授意下,没做手术,只是简单的打了石膏,导致左手臂残疾,伸不直,也弯不到位;出狱后,崇明县“610”和合作镇孟家庙派出所又不断骚扰,使吕金龙和家人承受很大压力,2010年4月吕金龙再次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国保非法劳教2年,出狱后,被迫与妻子离婚。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政法委书记陈寅、姜平(2013-2015)、丁薛祥(2012年5月-2013年5月)、刘云耕(1998年3月-2002年6月)、吴志明(2002年6月-2012年5月),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主任李红、江宪法(2010年1月-2012年4月)、徐宪和(2006年2月-2010年1月)、顾永和(2003年1月-2006年2月)、周国雄 (2001年-2003年1月),副主任露华、曹秋建、倪蓉(1999年11月-2002年8月),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林化宾,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虞培林;上海市“610”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董乃谦,“洗脑班” 校长蒋绮琼(原上海女子劳教所大队长);原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乔野生、桂晓民、缪晓宝 ,副局长邰荀,书记张凌,原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提篮桥监狱监狱长戴卫东;原上海市劳教局局长刘建华;上海市宝山区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杜松全、丁大恒(原任),宝山区委“610”办公室主任施刚、范耀良(原任),副主任李丽芳;宝山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赵荣根杨杰(原任)、姚志荣(原任)、吴志明(原任),国保处处长陈海青(原任),国保处警察仇峰、陈克赟、卜霆钧、杨跃飞、尹小强、丁莉;宝山区看守所所长沈迎春,副所长王诚徐志明,教导员金虹;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平,宝山区检察院驻宝山区看守所科长吕建伟;上海市宝山区法院院长姚荣民,法官徐敏芳;上海市崇明县“610”办公室主任沈超、副主任俞建平;上海市崇明县政法委书记施建华;宝山区顾村派出所所长李建国,教导员李亮,副所长莫文杰严伟陈永良;原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中队长洪从荣、小队长施利群,中队长项建忠,劳改犯人张民、董伟、王大明、高敬东、顾海伦;提篮桥监狱 1号监区四中队中队长张毅, 监狱教育科科长李永芳,驻监检察官孙黎明,狱警倪济民、成玉标,犯人俞立行、刘乐平;崇明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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