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北京市房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续学坤、白淑慧夫妻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大石窝村法轮功学员续学坤(54岁)、白淑慧(女,55岁)夫妇因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提交了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控告,于2015年11月15日被房山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在2016年6月22日、2017年6月15日两次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当庭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续学坤、白淑慧夫妻二人都做了有力的自辩,法庭没有当庭判决。2017年7月6日,白淑慧、续学坤二人接到房山法院非法判决书,他们分别被非法判刑1年8个月。到7月14日,白淑慧、续学坤夫妇已被非法关押整满1年8个月。白淑慧在7月6日收到判决书的当天,就开始写申诉书,申诉因信仰被非法冤判一事。7月14日上午白淑慧先被看守所放出,房山区“610”、“洗脑班”人员及大石窝派出所警察已经等在外边,要直接将夫妇二人送“洗脑班”继续迫害。他们拽白淑慧强制上车,白淑慧就是不配合,并高声喊“法轮大法好,” 最后“610”人员只好作罢。但迟迟不见续学坤被放出,白淑慧又高声警告他们:“必须放出续学坤,我们一起回家,哪儿也不去!” 看守所只好放出续学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原政法委书记李江,房山区政法委书记魏广勋(2016.12任),房山区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隗有清,房山区“610办公室”副主任井顺;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宝虎,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唐志友、崔华棉,国保支队尤士宏、王玉;大石窝派出所所长王虎飞;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公诉人张君;房山区法院院长邵明艳,主审法官董杰;房山区看守所所长刘振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商贸园区39号 大石窝派出所
邮编:102408 - 职务:国保支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房山公安分局
邮编:102500 - 职务:国保支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房山公安分局
邮编:102500更多信息:国保支队警察尤士宏:13366070601
- 职务: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房山公安分局
邮编:102500更多信息:原局长李宝虎(2016-2021.9):13701268096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房山区政法委
邮编:102400更多信息:“610办公室”主任隗有清(原任):010-89350079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房山区政法委
邮编:102400更多信息:“610办公室”主任隗有清(原任):010-89350079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房山区政法委
邮编:1024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北街338号 房山区看守所
邮编:102400更多信息:所长刘振河:010-81301707
- 职务: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房山公安分局
邮编:102500更多信息: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唐志友:010-81389158、010-89327526、13716234102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房山区政法委
邮编:102400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副主任井顺: 010-89350010、13501071386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区政法委、610办)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
邮编:102401更多信息:区“610办公室”副主任井顺: 010-89350010、13501071386
- 职务:审判长、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房山区法院
邮编:102488更多信息:主审法官董杰:18610701448、010-80381488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房山区法院
邮编:102488更多信息:房山区法院院长邵明艳 (女):010-89368866、010-89364837、 01089368604
邵明艳,女,汉族,1964年4月生,吉林洮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副处级),民五庭庭长助理、副庭长、代庭长、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1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12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0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海淀区法院
邮编:100080更多信息:房山区法院院长邵明艳 (女):010-89368866、010-89364837、 01089368604
邵明艳,女,汉族,1964年4月生,吉林洮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副处级),民五庭庭长助理、副庭长、代庭长、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1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12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0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4号 房山区检察院
邮编:102488更多信息: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 ( 女,1969年6月生,汉族,山东海阳人,1997年6月加入中共,1995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科技情报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硕士,工程师。 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 职务: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房山区政法委
邮编:102400 - 职务: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区政法委、610办)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
邮编:102401 - 职务:国保支队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房山公安分局
邮编:102500更多信息:崔华棉:010-81380087、010-61352711、1360112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