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风仙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绥中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凤仙,女,65岁,1952年出生,辽宁省绥中县退休职工。2017年3月22日,张凤仙出门去给老伴买吃的,在绥中县委、工商银行附近街上,被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刘唤宇非法抓捕,在葫芦岛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后又被转到葫芦岛看守所关押6天。在送至看守所之前,刘唤宇等人将张凤仙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因张凤仙拒绝检查,国保警察刘唤宇、刘洪朋、王达等将张凤仙在医院的台阶上往上拽,张凤仙的裤子被拽掉,医院当时有很多人都在围观,张凤仙后背身上全都磨破了,半个月之后都没好。医生一看张凤仙被拽得这么严重,拒绝给张凤仙检查。从医院出来上车时,刘唤宇等3人将张凤仙一人抬头两人抬腿将她扔进轿车的后备箱里,强行送进葫芦岛看守所办手续。当时张凤仙是被人用担架抬进看守所监室里。在提审张凤仙期间,国保大队刘唤宇捏造证据,说有真相粘贴是张凤仙贴的,并利用张凤仙老伴生病需要人照顾,欺骗张凤仙说:“你说是你贴的就放你!”,张凤仙违心的签了字,办了取保候审回家。之后,刘唤宇无中生有,做假证将张凤仙构陷到检察院,检察院对假证不但不予纠正,还以此为据,将张凤仙非法起诉到绥中县法院。8月7日,绥中县法院对张凤仙非法庭审,开庭前法官关树森找张凤仙,他对张凤仙说:“给你判三~七年,照片录像都在那。” 在张凤仙的要求下,法院给张凤仙找了位法律援助律师,律师给张凤仙放了现场录像,张凤仙说:“不是我贴的!” 录像中完全不是张凤仙本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绥中县政法委书记刘铸,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防范办)主任李怀林;绥中县公安局局长侯铁男,副局长骆玉堂,国保大队长王宝民,警察刘唤宇、王达、刘洪鹏;绥中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彬,副检察长谢宝金,公诉科科长赵丽梅,公诉科贺志广;绥中县法院院长曹海英,刑事庭副庭长关树森,绥中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公诉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5号 绥中县检察院
邮编:125200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5号 绥中县检察院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副检察长谢宝金:办0429-6123263、手机13904292674、宅0429-6131640
公诉科科长赵丽梅 0429-6123236,15566476966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刘宏鹏(国保大队长王宝民司机):13998965088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副局长骆玉堂:办0429-6122156、13942983588(主管迫害法轮功多年)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5号 绥中县检察院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公诉人贺志广: 0429-6125517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王达(办案人):0429-6136126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王宝民:0429-6136126、15566757710、1394290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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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绥中县公安局局长侯铁男:办0429-6124999、13898798088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4号 连山区公安分局
邮编:125001更多信息:绥中县公安局局长侯铁男:办0429-6124999、13898798088
- 职务: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绥中县政法委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刘铸:办0429-6138955、手机13709897111、宅0429-2316666
- 职务:绥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原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5号 龙港区法院
邮编:125000更多信息:院长曹海英:办0429-6779999、手机13898991999
- 职务:绥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原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24号 绥中县法院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院长曹海英:办0429-6779999、手机13898991999
- 职务:法官、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24号 绥中县法院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刑庭副庭长关树森:办0429-6779935、手机18042928850 (庭长关树森曾枉法判决30多名大法弟子)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5号 绥中县检察院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检察长刘海彬:办0429-6127001、手机13804295477、宅0429-7997767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绥中县政法委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李怀林:办0429-6131710、手机 13842936888 (主管迫害法轮功多年)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绥中县政法委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李怀林:办0429-6131710、手机 13842936888 (主管迫害法轮功多年)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4号
邮编:1252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唤宇:13998962003、15141961999、0429-6136126、0633-36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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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文化路 绥中县看守所
邮编:12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