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大连市甘井子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女,48岁,家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方彩霞遭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家人也遭受敲诈、恐吓和株连,方彩霞被迫离婚,精神和肉体受到了极大伤害。2016年6月28日早,方彩霞被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30,000元现金等私人物品,随后,把方彩霞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关押。同日,红旗派出所还非法抓捕了孔庆春、钟家仪等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孔庆春,52岁,原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2017年3月15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方彩霞、孔庆春第1次非法庭审。甘井子检察院检察官庄宁对2位当事人的指控,两位律师都予以驳回。在非法庭审前,律师见到法官郭丹华,郭丹华称她说了不算,上边(指“610办公室”)说了算。4月12日,甘井子区法院再次对方彩霞、孔庆春庭审。孔庆春要求看搜查录像,针对这次放的录像,孔庆春的律师指出:搜查程序不合法,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在现场并没有当事人及家属及见证人,程序违法。录像里没有孔庆春,与公诉人指控孔庆春无关联性。方彩霞的律师说: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不构成犯罪,家里持有法轮功资料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方彩霞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要求无罪判决,无罪释放。之后方彩霞、孔庆春仍被甘井子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4年。方彩霞、孔庆春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2017年7月25日,大连市中级法院法官殷传茂用快递给孔庆春、方彩霞的律师分别发了一封快递,内容是维持一审判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大连市“610办公室”主任刘文柱,副主任徐斌;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刘乐国;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院长陈朝仁,刑庭庭长卢名利,审判长郭丹华;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徽,办案检察官庄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所长于利,教导员王晓东,巡警中队长张敬国,办案中队长单伟,办案副中队长吴庆;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周焱,法官殷传茂;大连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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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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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6012更多信息:大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周焱(至2021.10): 0411-83775001、0411-82758905
相关文章: - 职务: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政法委副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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