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新疆克拉玛依市、新疆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赵淑媛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10月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新疆克拉玛依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新疆克拉玛依市法轮功学员赵淑媛,女,52岁,原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安全环保监理公司工程师。2002年,赵淑媛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9年,2003年2月被非法送进新疆女子监狱四监区九分监区迫害。2003年12月,因赵淑媛绝食抗议迫害,四监区副监区长马玲气急败坏地不停地给赵淑媛插管灌食,滚烫的饭食和开水直接就往赵淑媛嘴里倒,嘴里的肉都被烫熟了,一绺一绺可以撕下来,并将赵淑媛食管插破,以致赵淑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说不出话。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马玲还逼着赵淑媛进“洗脑班”,强行“转化”。2004年6月,因赵淑媛一直不转化,九分监区监区长李建新对赵淑媛进行酷刑折磨,他们将赵淑媛两手平伸着铐在两个床的床头,让她坐在中间的小木凳上, 1天坐铐10多个小时,晚上睡觉也不松手铐。就这样,赵淑媛被坐铐了4个多月,被折磨得不能行走。李建新、马玲等又将赵淑媛铐上脚镣,站在床边,两手举过头顶,将手铐在铁管上。

2015年11月5日,赵淑嫒因帮助老年法轮功学员写诉状,控告江泽民,被克垃玛依市克垃玛依区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同年12月初被移送克拉玛依区检察院,2015年12月24日被非法起诉到克拉玛依区法院。原定2016年1月18日的开庭被克拉玛依区法院取消后,赵淑媛的律师在多个部门控告法院阻挠律师复印案卷的诸多违法行为。之后,克拉玛依区法院予以报复,在没有给律师送达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17日非法开庭,对赵淑媛非法判刑5年。赵淑媛上诉后,克拉玛依市中级法院无视她和律师的请求,以赵淑媛身体状况不行为借口不开庭审理,并于2016年4月29日送达二审判决,非法维持原判。

2016年5月3日,赵淑媛被非法关押到新疆女子监狱,监狱一直给她强行灌食,把她头发剃光,双手捆绑在床边,5月10日,在新疆第五附属医院体检各项指标“正常”。5月31日,赵淑媛的2位律师会见她时,她已骨瘦如柴,体重不足30公斤,身体极度虚弱,律师当时就提出为她办理保外就医,监狱表示不行。6月23日,她儿子和律师又提出办理保外就医,监狱以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为由再次拒绝。律师又找监狱管理局的有关部门反映,仍不同意保外。6月26日傍晚,赵淑媛出现心衰昏迷后被送往新疆医科大第五附属医院抢救,半夜苏醒,第二天早上就被接回监狱。7月12日赵淑媛再次出现昏迷,被120急救车送往空军医院救治,其诊断为: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苏醒后,当日新疆女子监狱将赵强行带回监狱。2016年7月19日11时多,赵淑媛第3次出现昏迷被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抢救,2016年7月19日15点多,赵淑媛苏醒片刻随后又昏迷,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7月20日上午,新疆女子监狱竟然准备再次将她送回监狱,后来赵的家人强烈要求继续在医院抢救费用自理。2016年7月22日18点零5分,赵淑媛含冤离世,年仅52岁。

赵淑媛被迫害致死后,赵淑媛的儿子为维护母亲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分别向新疆女子监狱、新疆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但均遭到拒绝,现已向最高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新疆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 (610办公室)主任顾和玉(原任,2017.6离任)、满宗洲(原任), “610办公室”副主任王江(2017.1离任,现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副主任王志杰(原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新疆监狱管理局局长范军张爱国(原任),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尹随庆,副局长警立元;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波;克拉玛依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宏利,副书记刘金国,克拉玛依市委“610办公室”主任韩胜辉;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局长曽宪江;克拉玛依区政法委书记张建军;克垃玛依区公安局局长刘金克冯杰忠(原任),副局长田宏国(分管国保),国保大队长靳辉,副队长任福东,警察田红军冯忠;克拉玛依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新(原任);克拉玛依区检察院检察长谢宏亮,公诉科长王艺,检察官赵薇;克拉玛依区法院院长曹震,刑庭庭长金鹤(主审法官);新疆女子监狱监狱长陈红霞陈立红(原任),政科科长欧阳艳美,刑罚执行科科长闻淑芬,四监区副监区长马玲,九分监区监区长李建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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