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梁建国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10月2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南省益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法轮功学员梁建国,男,53岁,因修炼法轮功曾于2008年8月15日被长沙市天心区“610办公室”、公安局非法抓捕,被天心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从湖南株洲网岭监狱回家后,由于当地“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警察等经常骚扰,梁建国被迫流离失所在外。2017年6月20日下午,梁建国被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南县看守所。梁建国绝食反迫害,一度生命危急,被送到益阳市大通湖区医院,在医院病床仍被戴着脚铐链,9人轮班看着。家人说,梁建国瘦成不象样子,吐血,生命垂危。7月28日,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对梁建国非法庭审,庭审法官对明显有问题的证据全部认定,对律师辩护和质证全部否定,对律师提出的大通湖区办案人员渉嫌非法拘禁、非法监控、非法抓捕的控告置之不理,对梁建国非法判刑5年。梁建国当庭上诉,法院人员威胁:请律师就重判。一审时,法庭禁止任何人旁听,警察给进去的人摄像并挡住不准进庭旁听。6月20日梁建国被非法抓捕后,大通湖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大同公安分局等,对梁建国肆意侮辱,以所谓“外逃”谎言离间家属。从梁建国被非法抓捕、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直到被大通湖区法院非法庭审及非法判刑的全过程,只有38天。梁建国现被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政法书记张勇军曹德文(原任),  政法委副书记廖靖武(分工“610办公室”),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欧阳文波 ,大通湖区“610办公室”成员李超军莫宏伟;大通湖区公安分局局长郭清平,国保大队长王佩成,教导员李志军;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向军,教导员刘炳生,警察姚辉;大通湖区公安局河坝派出所副所长蔡青山(现任大通湖区公安分局执法监督大队教导员)、警察万涛曹镇国;大通湖区检察院检察长万红美,检察员张文舒静娴;大通湖区法院院长王伟俊,法官王奇王泽宇;益阳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梦晋;原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凌泽民(分管国保大队);天心区检察院检察长凌云 (原任2008年);原天心区法院院长王均全(现任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检察长);南县看守所所长杨文清,教导员彭勇,副所长谈照林;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杨德辉;原湖南省网岭监狱监狱长刘德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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