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法制科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案情记录 追查黑龙江省伊春市及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艳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单位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公安分局 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大街121号 伊春区公安分局 邮编:153000 电话 0458-3608557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公安 行政权级别 区、县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刘凤春 “610办公室”成员 “610”系统, 公安 姚晓林 警察 公安 任肖东(1) 警察 公安 王彦东 法制科警察 公安 王秀琳 办案警察 公安 张立国 治安大队警察 公安 韩明光 国保大队队长 公安, 国保、政保科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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