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福德派出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由正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由正华,女,65岁,家住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因修炼法轮功,由正华长期遭受到瓦房店市公安局福德派出所警察的迫害。特别是2015年由正华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后,福德派出所的警察多次非法上门骚扰,威胁、恐吓。2017年8月3日上午9点,福德派出所副所长带领10多名警察,包围了由正华的家。由正华的老伴因耳朵聋,听不清是谁在敲门,就把门打开了,结果10多名警察非法闯入,并立即非法抄家,抄走由正华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及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抄家之后,几个警察轮番守候在由正华家里,看有没有其他人来,企图非法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因由正华的腿不能动、瘫痪在床,警察就把由正华的老伴儿非法抓捕到瓦房店福德派出所录口供,直到下午3点半才放人回家。由于警察的上门骚扰、非法抄家,致使原来身体虚弱的由正华出现了严重的病症,被家人送医院抢救。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福德派出所的警察又多次给由正华的家人打电话,让他们去派出所“调查情况”。多次的骚扰、威胁给由正华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伤害和惊吓,身体出现了病危状态。就在由正华躺在儿子家中奄奄一息的时候,瓦房店福德派出所对由正华的迫害并没有停止。12月15、16日警察又给由正华的家人打来电话,问由正华的情况,家人告知由正华已经卧床不起、生命岌岌可危,打电话的人竟然还要让其到派出所去一趟“了解情况”,由正华的亲人气愤的撂下了电话。2017年12日19日,由正华因瓦房店市福德派出所警察的长期迫害而离世。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防范办)主任赵玉琨;瓦房店市政法委书记马利民;瓦房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志刚;瓦房店市公安局福德派出所所长于正莹,指导员朱永健,副所长李群、吕志敏、陈艳军,警察王太仁、牛力、刘智、李涌、李盛、林德坤、刘高硕、车斌、金川、葛丰元、鲁鸿侠、于世强、刘闯、朴大勇、吕晓鹏、孙艺菲、于慧、王森、陈子昂。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38 号 福德派出所
邮编:11630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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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38 号 福德派出所
邮编:116300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新华路2号 瓦房店市政法委
邮编:11630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马利民:办0411-85661999、13654119661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38 号 福德派出所
邮编:11630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38 号 福德派出所
邮编:116300 - 职务: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瓦房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长春路1段7号 瓦房店市公安局
邮编:116300更多信息:鞍山市公安局局长陈志刚: 13940833966、0412-5530009、0412-5534111、0412-5593307
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长陈志刚:0411-85611666、13940833966陈志刚,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辽宁大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1996.08--1998.08大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综合科副科长
1998.08--2002.02大连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三科科长(其间:1998.09--2000.12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1.01--2002.02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2002.02--2004.10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副局长
2004.10--2006.11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副局长
2006.11--2011.01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治处主任
2011.01--2011.11大连市公安局交通分局政委
2011.11--2016.03大连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局长
2016.03--2016.04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提名为瓦房店市副市长人选
2016.04--2018.01瓦房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8.01--2019.01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9.01--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38 号 福德派出所
邮编:11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