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乐昌市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梁剑君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乐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梁剑君,男,49岁,原广东省乐昌市职业高级学校优秀教师,在该校任教20余年。2017年5月25日,梁剑君上班期间被乐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伟忠等人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他被劫持到乐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6月30日,梁剑君被乐昌市检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8月25日被构陷到检察院。10月10日,梁剑君被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丘伟京非法起诉到法院。11月7日,乐昌市法院对梁剑君非法开庭。律师当庭为梁剑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律师在做辩护发言时, 连续3次被审判庭庭长丘辉华无理打断,公诉人丘伟京亦拿不出任何事实指控梁剑君犯罪。12月26日,梁剑君被乐昌市法院非法冤判5年。梁剑君家属不服法院非法判决,于2018年1月依次向乐昌市纪检委、维稳信访办、检察院控申科、法院、公安局督查科等控告参与非法抓捕、迫害梁剑君的责任人。然而上述单位不是互相推诿,就是置之不理。家属在当地执法部门不受理的情况下,转而向韶关市中级法院、韶关市中级检察院控告乐昌市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在梁剑君被抓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他的妻子带着10岁的女儿不停地奔走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然而受到的不是冷遇,就是威胁、恐吓,甚至是驱赶,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正面回应。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乐昌市政法委书记黄学斌;乐昌市“610办公室”主任李根泉,成员刘蓝;乐昌市公安局局长李桂平,国保大队长李伟忠,国保警察范润林、邓扬钊;乐昌市检察院检察长许细桥,公诉科科长丘伟京,副科长董玲,批捕科杨慧红;乐昌市法院院长李芳,刑庭长丘辉华,副庭长曾伟洪;乐昌市看守所所长黄忠辉,副所长潘榕福。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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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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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 - 职务:刑事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74号 乐昌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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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76号 乐昌市检察院
邮编:512200更多信息:检察长许细桥:0751-68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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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碧桂路1号 乐昌市公安局
邮编:512200更多信息:警察范润林:1382794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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