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孙美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法轮功学员孙美华,女,50岁。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非法抓捕、关押和判刑迫害。2003年上半年,孙美华在田里移栽树苗时被苏州市光福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其后被非法关押在苏州陆慕看守所1个月。2005年6月15日,孙美华被苏州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关押在陆慕看守所1个月。2007年5月16日上午7点多,孙美华在家中再次被光福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劫持到光福派出所关押6天5夜,期间遭刑讯逼供,左膝盖被警察踢得发炎化脓。之后,孙美华被非法关押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后在苏州市“610”的操控下,孙美华被吴中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3个月。因她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又被改判为5年6个月。孙美华在南通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毒打、电击、人身侮辱等酷刑迫害,家人亦受到威胁、恐吓。为了逼迫孙美华“转化”,南通女子监狱于2008年3月派出 5、6名狱警伙同光福派出所所长许永明非法闯到孙美华的家中拍摄录像,对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利诱,并将这些非法拍摄的录像拿到南通女子监狱里到处播放,对孙美华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2008年10月监狱又把孙美华家人叫到监狱对其施压,逼迫孙美华放弃信仰,达不到目的,就对孙美华施以酷刑、电击。2012年11月,经历5年半冤狱迫害的孙美华回到家中,但仍被便衣跟踪、盯梢。2014年8月30日上午9点左右,孙美华开电动车去光福镇赶集,被光福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晚被非法关押在苏州市黄埭第四看守所。2015年6月3日,孙美华被吴中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孙美华上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仍被非法维持原判。孙美华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女子监狱七监区10组,期间遭受暴力殴打、强制“洗脑”、剥夺睡眠等迫害。2016年2月到5月中旬,孙美华被强迫站在监狱窗口吹寒风,每天站立22小时,寒冬不准穿棉衣。2017年 8月29日,孙美华经过3年冤狱迫害后回到家中。孙美华回家后的第3天,光福派出所警察就到她家中进行骚扰。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苏州市原政法委书记陈镇一、曹福龙;苏州市原“610” 办公室主任陈度、顾利群;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京生 (2018年4月底调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任职)、张跃进(2015年12月离职);苏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范晓荣;苏州市吴中区“610”办公室主任周建军(现任)、仇全官(前任)、曹建荣(前任);吴中区“610”办公室副主任张震华、李秋才;吴中区公安分局局长张璇,国保大队副队长包建方;吴中区检察院检察长陈飞;吴中区法院审判长华益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监狱长吴晓凤,七监区监区长吕宁,教导员朱声燕,狱政科科长柏光友,狱警尤金玉、韩亚梅,刑事犯易善玲、张荣英、龙丽娟、史先梅、蒋晓玲、朱琴;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一监区教导员顾春燕、副教导员郑陈虹;苏州市光福派出所副所长许永明,教导员苏和。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狱政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凤信路28号 2151信箱87分箱
邮编:210012
旧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宁双路9号 南京女子监狱
邮编:210012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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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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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13号
邮编:215128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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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旧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宁双路9号 南京女子监狱
邮编:210012 - 职务:一监区副教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58号
邮编:226008
地址2:江苏省南通市102信箱6分箱
邮编:226001 - 职务:教导员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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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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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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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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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分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35号
邮编: 215128更多信息:周建军,男,1963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95年12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毕业。现任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主任科员。拟任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 职务:狱警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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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6001 - 职务:七监区监区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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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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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宁双路9号 南京女子监狱
邮编:210012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宝泉路2号 光福派出所
邮编:215159 - 职务: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苏州市公安局
邮编:215100
更多信息: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京生 (2018年4月底调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任职)
李京生,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东临朐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 职务:狱警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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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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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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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吴中区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石湖东路102号
邮编: 215128更多信息:审判长华益峰:0512-65687559
- 职务:刑事犯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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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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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2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宝泉路2号 光福派出所
邮编:215159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610办)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2号楼 市综治办
邮编 : 215007更多信息:原政法委书记陈镇一,现任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
陈振一,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江苏苏州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