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付德权-2018(第 0004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18(第 0004号)
被追查人姓名:付德权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职务:副大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付德权,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派出所副所长 杜志国,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18年5月23日,参与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的法轮功学员杨国英,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18年5月24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8年5月23日晚,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付德权,与皇姑区华山派出所副所长杜志国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杨国英家中,绑架杨国英并非法抄家,电脑等物品被抢走 。
目前,杨国英被非法关押。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付德权:13840325205, 15502419135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派出所副所长 杜志国: 024-86412191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副所长杜志国: 024-86412191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皇姑区公安局
邮编:110036
皇姑分局国保大队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邮编:110014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付德权:13840325205、15502419135、024-8640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