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盘锦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丁艳清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盘锦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丁艳清、丁艳霞姐妹,家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丁艳清在上班期间被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及辽河派出所非法抓捕;中午时分,其妹丁艳霞在家中被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及辽河派出所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丁艳霞于2016年11月18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丁艳清则于同日被双台子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构陷丁艳清的案卷两次移送双台子区检察院,但均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国保大队为了达到迫害丁艳清的目的,将通过伪造证据制成的构陷材料第三次移交给双台子区检察院。2017年3月20日,丁艳清被双台子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双台子区法院。2017年6月8日下午,双台子区法院对丁艳清非法庭审。律师当庭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并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伪造证据。丁艳清本人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无罪释放。丁艳清的家属也出庭为她做无罪辩护,但法官盖世贤以庭审时间过长为借口,阻止家属辩护,并草草结束了庭审。丁艳清2017年8月22日被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半,并被处罚金3,000元。丁艳清不服非法判决,于2017年11月9日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6日,盘锦市中级法院在不开庭的情况下,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书记吴国丹;盘锦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宏,审判长宋希,审判员张彦东、尹本峰,书记员王崇;盘锦市双台子区政法委书记孔大雨;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局长储良,国保大队长雷小明,副大队长陈学军,指导员贾晓光;双台子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书合,公诉人邱峰;双台子区法院院长赵红霞,审判长盖世贤,主审法官金钊,刑事庭庭长吴苏,陪审员贾思源;双台子区辽河派出所所长王涛,副所长宋文秀、刘辉,办案警察栾晔、高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兴农街 双台子区检察院
邮编:124000更多信息:检察长张书合:0427-8658901、18804278243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219号 双台子区公安分局
邮编:1240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雷小明:13942724490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盘锦市政法委
邮编:124009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吴国丹:
简历:吴国丹,男,满族,1965年4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现任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8.08-2006.09 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05-1999.07省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09-2009.06 丹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9.06-2009.12 丹东市元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9.12-2011.12 丹东市元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1.12-2013.12 丹东市副市级干部(援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2013.12-2014.08 丹东市副市级干部
2014.08-2016.08丹东市副市级干部、丹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08-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职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城北街林丰路交叉路口西50米路北) 区政法委
邮编: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