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延民
职务
院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院长石延民:办 024-42858839、15604243001
单位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南路 本溪县法院
邮编:117100
电话
024-46873033、024-46873030、024-46184115、024-46823236
政治处:024-46873006
传真:024-46831124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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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延民 | 院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院长石延民:办 024-42858839、15604243001 |
范红 | 审判长、刑庭庭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审判长、刑庭庭长范红:024-46873054、18641473054 |
潘虹竹 | 法官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法官潘虹竹:186414730951 |
张爱书 | 法官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法官张爱书:18641473055 |
王静 (1) | 院长 | 司法 - 行政系统(法院,司法局,司法厅,检查院) | 本溪县法院院长王静:办024-42858839、18641473001、15641405053 |
责任人分类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