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成都市郫都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魏永清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魏永清,男,78岁,原四川工业学院机械系助理工程师,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魏永清多次被迫害。2017年2月3日下午,魏永清被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分局红光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私人物品。因魏永清年纪过大,2月4日派出所叫魏永清的女儿把人接回,继续监视居住。2018年4月24日,魏永清被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非法庭审。魏永清在法庭上驳斥公诉人莫须有的指控,使得公诉人与法官哑口无言,急忙打断他的辩护,宣布休庭,最后草草收场,宣布择日再议。5月31日9点40分,魏永清被第2次被非法庭审。法官宣布开庭,首先问公诉人有没有新的证据,公诉人回答没有,又问魏永清有没有新的辩护词。魏永清高声说:“我要补充一点关于邪教的问题,共产党才是真正的邪教。”当即被法官杨蓉打断:“辩论到此结束,休庭10分钟后,当庭宣判”。当庭,魏永清被非法判刑5年(缓刑)、罚款20,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政法委书记周刚;郫都区公安分局局长王之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派出所所长许刚;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院长洪磊,法官杨蓉;郫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胡立新(原任),公诉人胡珍。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168号 郫县检察院
邮编:611730更多信息:检察长胡立新(原任:2017年2月25日—2018年4月24日)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
邮编:611730
地址2:四川省成都市郫县郫筒镇红光路 郫县法院
邮编:61173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政府路22号 郫都区公安分局
邮编:611730更多信息:分局长王之琳简历:王之琳,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四川崇州人,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现任郫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1998.09-2003.02 都江堰市青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0.09-2002.07在电子科大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6.08-1998.12在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3.02-2010.12 都江堰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
2010.12-2011.12 都江堰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1.12-2015.06 金堂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5.07-2017.01 郫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郫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2017.01至今 郫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18号
邮编: 611743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郫都区委)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 郫都区机关办公区
邮编:6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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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1730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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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1730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杜鹃路168号 郫县检察院
邮编:6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