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天津市武清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永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天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李永泉,男,55岁,牙医,原籍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后居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2017年12月28日上午,天津市武清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李兵等人非法闯入李永泉的牙科诊所,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正在给病人诊牙的李永泉非法抓捕,并非法抄家。随后他们将李永泉劫持到马台派出所刑讯逼供。因李永泉拒绝配合他们的非法审讯,他们就不给他饭吃,不给他水喝,并对他施以酷刑,卡住他脖子长久不放,致其昏迷过去。李兵等人将他扔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整整一夜,不管不问。李永泉遭此暴力后,出现胸痛症状,并连续咳血三天。李兵等人为逃脱罪责,几次都谎报李永泉的检查结果正常,以致延误了对李永泉的最佳治疗时机,致其病情加重,造成半身不遂。李永泉的双亲均已90高龄,在得知此消息后,忧心如焚,其母亲突患急性失聪,其父亲也沉疴不起。律师几次要求将李永泉保外就医,国保警察非但不同意,还将构陷李永泉的材料移送武清区检察院。现李永泉已被起诉到武清区法院,正面临非法庭审。李永泉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1999年12月,李永泉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看守所1年半,后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3年。李永泉被释放后,在一社区牙科诊所就职。牙克石市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经常上门对其进行骚扰,并将其牙科设备等全部没收,致使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李永泉被逼无奈,只得去外地谋生。牙克石市公安局获悉后,又将其非法抓回当地看守所关押1年。李永泉获释后又去北京谋生。2004年8月,李永泉再次被非法抓捕,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8个月,期间遭刑讯逼供和暴力殴打,致其右侧肋骨多处骨折、右眼玻璃体外伤性混浊、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之后,李永泉被非法判刑3年半。出狱后,李永泉几经辗转来到天津,本希望在此能谋到一条生路,然而又再次被抓,并面临非法判刑。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武清区政法委书记王志强,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综治办主任李占峰;武清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明,副局长周树连(分管国保)、孙广兴(分管看守所、拘留所),警察王鹏、梅泽峰,国保支队队长陈德军,国保支队警察李兵、于国辉;武清区上马台派出所所长何金锁,副所长王宏亮,副教导员李松杨;武清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庆,起诉科张志超;武清看守所所长王永革,副所长刘斌、刘毅,教导员王舜。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起诉科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424号 武清区检察院
邮编:301700更多信息:起诉科张志超:022-29360139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武宁公路与机场道交口南侧 武清看守所
邮编:301700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武宁公路与机场道交口南侧 武清看守所
邮编:301700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武宁公路与机场道交口南侧 武清看守所
邮编:3017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梅丰路5号 上马台派出所
邮编:30170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2号 武清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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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01700 - 职务:国保支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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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2号 武清公安分局
邮编:3017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武宁公路与机场道交口南侧 武清看守所
邮编:301700更多信息:所长王永革:13920412737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武清区政法委
邮编:3017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李占峰:13072276518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武清区政法委
邮编:301700更多信息: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李占峰:1307227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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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424号 武清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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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01700更多信息:副局长孙广兴(分管看守所、拘留所、黄花店派出所): 022-8216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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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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