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揭阳市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万庆良的通告

2006年10月13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万庆良,四十二岁,广东五华人,现任广东揭阳市市委书记。一九八四年从梅州嘉应师专中文系毕业后,在梅州市宣传部工作,先后担任过宣传部副部长、蕉岭县委书记、广东省团委书记等职。在任省团委书记期间,趁中共全面公开镇压法轮功之际,为捞取政治资本,在广东青年、学生中大搞各种迫害法轮功的宣传和活动:揭批、反“邪教”大签名、宣誓表忠、强制广大青、少年写“保证书”、“决裂书”、积极配合媒体宣传对世人大量灌输中共用以镇压的谎言。由于他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省长黄华华提拔为揭阳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二零零四年十月转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揭阳,万庆良领导和指挥着当地的公、检、法机构,肆意拘捕、关押、骚扰、酷刑折磨和司法外杀害揭阳法轮功学员,并授意建立所谓的 “德育基地”,以军训为名,用组织观看诽谤法轮功的录相、图片展等形式,蒙骗、毒害揭阳市的所辖县、市、区的中学生。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出访美国的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以酷刑罪被控告后,立刻回国,实施了对广东法轮功学员的报复。万庆良积极配合,在揭阳部署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十月十八日晚首先在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广场放映诬陷法轮功的电影《深渊??邪教的本质》,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揭阳日报》二十一日又对此做了报导,更加肆意攻击、诬蔑法轮功。此后,他还授意揭阳市公安局从十月底至元旦前对全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加剧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揭阳市市委书记万庆良,揭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一千四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二至三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 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
  • 职务:
    原揭阳市委书记、蕉岭县委书记
    现任单位:
    地址:
    更多信息: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16年9月30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1.02——1992.08,广东省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3.06,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06——1994.08,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08——1996.09,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1994.09—1995.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96.09——1997.12,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5.10—1997.11,挂职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3,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03——1998.09,广东省蕉岭县委书记;
    1998.09——2000.02,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02——2003.03,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3.03——2003.04,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
    2003.04——2003.06,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06——2004.09,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7—2004.09,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2004.09——2004.10,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
    2004.10——2005.03,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03——2008.01,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6.06,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01——2008.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2——2010.04,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0.04——2010.07,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7——2011.12,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2.05,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
    2012.05——2014.06,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 职务:
    原揭阳市委书记、蕉岭县委书记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

    蕉岭县政府办公室地址: 蕉城镇北街12号
    邮编:514100

    更多信息: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16年9月30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1.02——1992.08,广东省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3.06,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06——1994.08,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08——1996.09,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1994.09—1995.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96.09——1997.12,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5.10—1997.11,挂职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3,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03——1998.09,广东省蕉岭县委书记;
    1998.09——2000.02,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02——2003.03,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3.03——2003.04,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
    2003.04——2003.06,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06——2004.09,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7—2004.09,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2004.09——2004.10,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
    2004.10——2005.03,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03——2008.01,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6.06,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01——2008.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2——2010.04,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0.04——2010.07,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7——2011.12,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2.05,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
    2012.05——2014.06,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