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9年1月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男,1979年出生,大学毕业,以打工为生。2015年10月13日,张为卿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上班期间,被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等人非法抓捕到十好桥派出所,当晚又被非法关押到咸宁市咸安区拘留所。次日,他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遭强制“洗脑”迫害,并遭暴力殴打。2015年12月29日,张为卿被带回咸安区看守所关押。咸宁市公安局和咸安区检察院批捕科为了达到构陷张为卿的目的,通过对其母亲施压和利用其堂哥张炜(时任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指导员,现为所长)对张为卿进行欺骗等手段,对张为卿诱供逼供,并将其非法批捕。此后案子一直久拖不决,当地司法机构不准律师为张为卿做无罪辩护。直到2017年5月10日,咸安区法院才对张为卿进行开庭审理。张为卿当庭为自己做了自我辩护,指出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法庭审判没有法律依据。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当张为卿揭露咸宁市公安局违法办案、对其诱供逼供时,法官李拥军连忙阻止,法警还把张为卿的文稿抢走。因错案终身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谁也不敢签字判张为卿有罪。2017年10月31日,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张为卿当即表示上诉,但二审仍被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2017年12月26日,张为卿两年非法刑期期满,被释放回家。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张为卿因不放弃信仰曾屡遭迫害。2001年下半年,张为卿在武昌火车站被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转往铁箕山派出所非法拘留48小时。2002年3月5日,张为卿在明珠广场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曾国华、盛货保等人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关押了17天。2002年3月底,张为卿因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功横幅,被非法抓捕至前门派出所,又被劫持到密云县看守所关押20多天。期间张为卿遭非法审讯并被暴力殴打。他绝食抵制迫害,被野蛮灌食。后来,张为卿又被劫持到武汉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2天。2002年4月底,张为卿流离失所至十堰市,又被十堰市火车站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劫持至人民路派出所关押,期间遭警察用圆珠笔戳脸及头部,并被拳打脚踢。他还被双手斜背铐吊到窗户上,仅能脚尖点地,等到放下来时他手已无法自由活动了。后来他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多天,期间遭到殴打、野蛮灌食等迫害。2009年6月,张为卿在深圳富士康龙华园区担任质量工程师时,因修炼法轮功被园区警察强迫离职。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吴晖陈树林(2016年4月卸任);咸宁市“610办公室”主任涂斌(兼市委副秘书长),成员姚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胡甲文刘红洲(原任,2015年10月30日去职),副局长邹卫国(原任,2002年参与迫害),国保支队长邹誉;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政委施毅(原任,2002年参与迫害),国保大队队长樊忠,警察曾国华闵剑徐承中盛货保;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张炜;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太平,法官艾军;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公诉人余宗晔;咸安区法院院长赵志刚,审判长李拥军,法官刘英廖鹏;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所长陈长华,法制教育所二中队队长刘成,成员陈刚姓人员,帮教刘立安;咸安区十好桥派出所原副所长严金龙(2002年参与迫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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