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4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8年4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大李村五号,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洪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韩玉高伙同洪山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警察郑清等绑架、抄家,被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及打印机等私人物品。洪维生等人于2018年5月28日被非法批捕,2019年5月9日,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洪维生、侯艾拉、侯咪拉、饶晓萍4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办案、超期羁押和不按法律规定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等多项违法行为。审判长肖玉华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并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审。5月20日,洪山区法院通知律师原定5月24日非法庭审取消。近日得知,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4人已被非法判重刑。洪维声被非法判刑10年,被罚款50,000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8年,被罚款40,000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8年,被罚款40,000元;饶晓萍被非法判刑7年,被罚款30,000元。他们四人已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已被非法关押了1年7个月。洪维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洪山看守所,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委政法委书记胡立山,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殷玉梅;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国保处处长刘南华; 洪山区法院院长程义光,审判长肖玉华,审判员徐文娟;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屹东,检察员彭晓东;洪山区委政法委书记李东辉,洪山区“610办公室”主任李君;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光敏,洪山区国保大队长韩玉高;洪山区梨园派出所所长魏媛,警察郑清;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看守所)所长张文华; 武汉市洪山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口发展大道188号 武汉市公安局
邮编:430023更多信息: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光敏:027-85394488、027-87666110、027-87868469、027-85394578(国保)
- 职务:副局长、国保处处长、国保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口发展大道188号 武汉市公安局
邮编:430023更多信息:刘南华: 办027-85395240、027-85393500、 027-85393567、027-85393569
刘南华,原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局、文化保卫局)支队长(局长);二零一三年八月,为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主任;二零一六年九月,为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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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99号 洪山区看守所
邮编:4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