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甘肃省金昌市迫害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朱兰秀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甘肃省金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9年7月22日下午两点左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杨彦军、教导员王晓刚带领10多个便衣及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使劲砸门,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桂英的家中,将李桂英(81岁)、朱兰秀(65岁)绑架后,又非法抄家。在李桂英家,非法抄走电脑、手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从朱兰秀家中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真相资料。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称他们是根据一人的举报,通过人脸识别找到同李桂英、朱兰秀。2019年12月5日上午8点,永昌县法院在金川区对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朱兰秀非法开庭,当庭没有作出裁定。2019年12月26日,李桂英、朱兰秀被永昌县法院分别非法判刑6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孟有柱,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陈永峰;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书记王世江;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冯海,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杨彦军,教导员王晓刚;金昌市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常生辉;永昌县检察院检察长靳铁,公诉科科长赵淑霞(公诉人),永昌县法院院长范吉升,审判长狄俊泰,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金昌市副市长 (主管政法)、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永昌县县委书记、县长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金昌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孟有柱:13993583668、0935-8229340、0935-8329818、18809458668
孟有柱,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肃金昌市人。
孟有柱,从2001年6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甘肃省永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金昌市副市长(主要负责政法委);2016年12月至今任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及金昌市“610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