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小冰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广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叶小冰,女,38岁,家住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4月24日,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天河南派出所警察袁斌、刘俊泽等人,非法闯进叶小冰的住所进行抄家,抄走电脑、喷墨打印机和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她非法抓捕。4月25日,叶小冰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天后,她又劫持到到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5月25日,叶小冰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8月11日,叶小冰被非法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广州市公安局原杨江华(2020年9月被免职);广州市天河区政法委书记谭明鹤(2020年6月改任天河区区长),副书记邓丽娟;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华,副局长辜少辉(主管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岑伟雄;天河区天河南派出所所长林静平,办案警察刘俊泽、袁斌、李晓纯、谭文学;天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林伟忠,公诉科科长潘东,副科长高桦;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梅;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原司法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兼任省监狱局第一政委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政民路51号 广东省司法厅
邮编:510405更多信息:广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江华(2016.9-2020.9,2020年9月被免职)
杨江华,男,1960年8月生,广东连山人,壮族,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现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1996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预审处副处长;
1998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经济案件侦察处副处长;
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保卫处副处长;
2000年0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
2005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
2008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其间: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4年02月,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03月,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6年09月,广州市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6年12月,广州市副市长、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 职务: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原司法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兼任省监狱局第一政委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200号 广州市公安局
邮编:510030更多信息:广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江华(2016.9-2020.9,2020年9月被免职)
杨江华,男,1960年8月生,广东连山人,壮族,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现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1996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预审处副处长;
1998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经济案件侦察处副处长;
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保卫处副处长;
2000年0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
2005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
2008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其间: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4年02月,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03月,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6年09月,广州市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6年12月,广州市副市长、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 单位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邮编:511385 - 单位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