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安徽省合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吴伟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吴伟明,女,64岁,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9月20日,吴伟明在自家楼下,被合肥市瑶海区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其后被瑶海区检察院非法批捕。2020年7月21日,吴伟明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其后被非法判刑1年10个月,被非法罚款2,000元。此前,吴伟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非法抓捕、关押、劳教、“洗脑”和判刑迫害。1999年7月,吴伟明因进京上访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拘留1个月,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关押迫害。2000年7月11日,吴伟明被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安徽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期间遭受多种酷刑折磨,并被关“小号”33天。2002年6月,吴伟明和儿子许侃分别被非法判刑4年和2年。2009年9月,吴伟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2014年10月,吴伟明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关押迫害14天。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徽省合肥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马军;合肥市瑶海区政法委书记王克金;瑶海区公安分局局长姚军;瑶海区广场派出所办案警察刘大勇;瑶海区检察院检察长杜先祥;蜀山区法院院长江华,法官吴小水,审判员孙钰,陪审员倪兵;站前路派出所;芜湖路派出所;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蜀山区法院
邮编:230088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9号 广场派出所
邮编:230012更多信息:办案警察刘大勇:18656006633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 瑶海区公安分局
邮编:230012更多信息:局长姚军:13856084999、0551-66262801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 瑶海区政法委
邮编:230011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王克金:13855190699、0551-64497858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66号 瑶海区检察院
邮编:230012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蜀山区法院
邮编:230088更多信息:法官孙钰:0551-65357782、18956039772
- 职务:审判长、刑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蜀山区法院
邮编:230088更多信息:审判长、刑庭庭长吴小水:18956030807、0551-65357862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蜀山区法院
邮编:230088更多信息:院长江华:0551-65357758、18919651766
- 职务:原合肥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政法委 防范办610办)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政务中心一区A座21层
邮编: 230071更多信息:马军,男,汉族,1970年生,安徽临泉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曾任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2012.01—2015.01,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01—2015.02,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02—2018.05,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5—2018.06,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5-2022.4,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至2021.8)、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 职务:原合肥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 安徽省政法委
邮编:230000更多信息:马军,男,汉族,1970年生,安徽临泉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曾任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2012.01—2015.01,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01—2015.02,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02—2018.05,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5—2018.06,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5-2022.4,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至2021.8)、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 职务:原合肥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邮编:230041更多信息:马军,男,汉族,1970年生,安徽临泉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曾任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2012.01—2015.01,安徽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01—2015.02,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5.02—2018.05,滁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5—2018.06,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5-2022.4,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至2021.8)、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 单位信息:
安徽省合肥市太湖路铁四局小区内 芜湖路派出所
邮编:230051 - 单位信息: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5号
邮编:2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