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林丽红、张文芝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林丽红(女,55岁)、张文芝(女,74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2021年11月12日,林丽红被沈阳市沈河区东陵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在同一天,张文芝在家中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11月13日,张文芝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监视居住”。11月30日,林丽红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非法批捕。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21日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起诉林丽红和张文芝。2022年12月30日,林丽红被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3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张文芝被非法判刑3年,勒索罚金3,000元。她们不服非法判决,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决。林丽红和张文芝因坚持信仰,曾于2016年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1年和3年,分别被罚款10,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原政法委书记刘克武;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书记王文勇;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局长李刚;沈河分局东陵派出所所长金朝;沈阳市铁西区政法委书记郭宪成(主管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原检察长韩壮,检察官伊兴良,检察官助理赵梦;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马凯,审判长杨松,陪审员周明兰、李春梅,书记员段可心;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审判长刘大勇,审判员于晓微、宋永政,法官助理孙晓康,书记员周禹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单宝福;沈河区法院原院长李万涛(2016)。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7号 辽宁省政法委
邮编:110822更多信息: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18240010912、024-86686001
于天敏,男,汉族,1964年1月生,重庆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诉讼法学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后为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6年7月后为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挂职任永川市法院副院长),
1997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1997年11月至1999年1月挂职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挂职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2004年5月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0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5年5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1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现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 职务:刑二庭法官、法官助理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0013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郊街46号 辽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1000更多信息: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024-22763001
任延忠,男,汉族,1971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厅级);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12日,拟提名为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21年10月29日,经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延忠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任延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2022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任延忠当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
邮编:110013更多信息: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024-22763001
任延忠,男,汉族,1971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厅级);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12日,拟提名为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21年10月29日,经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延忠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免去任延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2022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任延忠当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沈河区法院
邮编:110011更多信息: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1380421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