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赵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赵军,男,70岁左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2021年2月14日,赵军在在牡丹江市文化广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牡丹江市东安区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绑架,遭值班所长王鑫非法审讯,并被非法抄家。赵军被非法处以15天的拘留,因疫情原因,看守所拒收,赵军回到家中。2022年12月初,新安派出所图谋刑事拘留赵军。因赵军身体状况不符合羁押条件,看守所拒收,赵军被非法处以监视居住。不久后,赵军被新安派出所警察带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非法讯问。2023年3月21日,赵军又被办案警察带到爱民区检察院问话,事后被送去看守所关押,因身体状况不符合羁押条件,看守所拒收。2023年底,赵军被告知已被检察院起诉。2024年4月12日下午,赵军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赵军的自我辩护发言屡屡被法官无理打断。4月26日,新安派出所办案警察和爱民区法院法官到赵军家送达判决书,赵军被非法判刑4年、罚款10,000元。赵军拒绝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和按手印,并提起上诉。2024年6月27日,牡丹江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赵军的上诉,仍维持一审判决。8月8日,赵军被劫持到牡丹江(尖山子)监狱集训队关押,一个半月后又被劫持到泰来监狱关押。家人到监狱探视,狱方根本不准会见。此前赵军因修炼法轮功,曾于2001年2月被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安分局铁岭南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酷刑逼供,后被阳明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原政法委书记王志刚;牡丹江市东安区政法委书记万海涛;东安区公安分局局长梁光玉;牡丹江市爱民区政法委书记赵岩;爱民区检察院检察长董光明,公诉人张念辉;爱民区法院院长王春波,审判长姜冰冰,审判员仇爽、李双,书记员程诗淼;牡丹江市中级法院院长韩日强;东安区新安派出所所长王鑫。泰来监狱监狱长孙勇,政委乔福林。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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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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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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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 爱民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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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123号 东安区政法委
邮编:157006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政法委
邮编:157011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区率宾路 市党政办公中心1区4楼 牡丹江市政法委
邮编:157022更多信息:王志刚,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海林市,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市法学会会长。
·1996.11-1997.11 海林市新合乡党委工业副书记
·1997.11-1998.11 海林市横道镇党委副书记
·1998.11-2001.05 海林市横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05-2002.09 海林市横道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09-2003.10 海林市经济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10-2004.04 海林市经济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2004.04-2005.06 海林市莲花湖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2005.06-2006.12 海林市莲花湖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6.12-2007.06 穆棱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期间:2004.03-2007.01 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06-2009.12 牡丹江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12-2010.01 牡丹江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招商办书记、主任、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
·2010.01-2010.04 牡丹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招商办书记、主任、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
·2010.04-2010.06 牡丹江市政府副秘书长、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6-2010.12 牡丹江市政府副秘书长,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
·2010.12-2011.04 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
·2011.04-2011.05 牡丹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工委书记 主任,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
·2011.05-2014.05 牡丹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工委书记 主任
·2014.05-2014.07 穆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7-2017.12 穆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12-2019.10 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9.10- 牡丹江市阳明区委书记
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市法学会会长。 - 职务:法官、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更多信息:法官姜冰冰:18645777036、13945325888、0453-8909486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爱民区法院
邮编:157011(在政府机关院内)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 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09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平安街145号 东安公安分局
邮编: 157005更多信息:阳明分局局长梁光玉:办 0453-6367801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09号 阳明公安分局
邮编:157013更多信息:阳明分局局长梁光玉:办 0453-6367801
- 单位信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二条路长安街与新安街之间 新安派出所
邮编:15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