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海林市迫害申玉国、张忠、李鹏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4年7月16日(11月1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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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24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李鹏、王磊(李鹏的妻子)、申玉国、张忠、姜学军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当晚李鹏的家被非法抄家。李鹏、姜学军被非法关押在绥芬河看守所,王磊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申玉国、张忠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市看守所。37天后,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因案卷证据不足,海林市检察院退卷。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通过拼凑和伪造证据,再次将卷宗递交给海林市检察院。4月22日,海林市检察院将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海林市法院。5月23日,海林市检察院再次将案卷退回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1个月后,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第三次把构陷卷宗提交到海林市检察院。7月19日,李鹏、申玉国、张忠、姜学军被转移到海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024年10月29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现得知张忠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李鹏、王磊夫妇及申玉国三人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姜学军被非法判刑8个月。五位法轮功学员均被勒索罚款2,000元,之前姜学军的家属还被勒索90,000元。李鹏、王磊、申玉国、张忠四人准备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志;绥芬河市政法委书记王志宏;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魏德,反恐大队教导员,国保大队长张晓,副大队长,国保警察肖健文、刘金龙;海林市政法委书记李永日;海林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董玉,公诉科徐士伟,检察官罗金鹏、刘宇;海林市法院院长刘兴利,法官闫俊龙姜新昆,书记员房恭贺;海林市看守所;绥芬河市看守所;牡丹江市看守所;东宁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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