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公安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凤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女教师李凤霞的弟弟李凤飞,于2010年3月29日,遭内蒙古阿里河大杨树镇公安局李本学及鄂伦春旗刑警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并遭暴力殴打。李凤霞听到其弟遭无端迫害,从加格达奇数次赶往大杨树镇公安局要求放人,副局长侯清杰的助手对李凤霞暴力殴打,并声称在内蒙还没有人敢为法轮功说话,你还要人,胆子太大。为替弟弟讨回公道,李凤霞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弟弟做无罪辩护,北京律师抵达阿里河后,当地政法委、公安及法院互相推诿,阻挠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和复印有关案卷。2010年8月2日上午,阿里河法院对李凤飞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北京二位律师为李凤飞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非法庭审结束后,阿里河大杨树镇公安局派出便衣跟踪李凤霞,于8月5日闯到李凤霞工作的学校将其非法抓捕,并将李凤霞上大学的女儿、小姑一同抓走,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其间家人多次探视均遭看守所拒绝。2011年4月28日中午,李凤霞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当天下午,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公安局警察来到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通知校方,李凤霞于4月28日中午在看守所“脑出血死亡”。 年仅54岁的李凤霞,在这次被非法抓捕迫害之前未患任何疾病,身体健康。
涉案主要单位和责任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局长于世春,副局长侯清杰、张彦华;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大杨树地区分局警察李本学(迫害法轮功专案组组长),许晓峰、梁越、高茂玉、张学文、孙国、历学斌(专案组成员);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局长高治国,国保大队长吕文启;大杨树森林中心派出所所长吕敏军;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旗看守所所长王良森,教导员郑文龙,副所长郭广辉、敖钉柱;鄂伦春旗阿里河法院李强;大杨树中央派出所警察金思凡、曹凯。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警察系统: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大杨树镇中央街派出所
邮编:更多信息:曹凯:13204703383
- 职务:警察系统: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大杨树镇中央街派出所
邮编:更多信息:金思凡:13384705556
- 职务: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旗看守所
邮编:165450更多信息:副所长敖钉柱:13789601158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旗看守所
邮编:165450更多信息:副所长郭广辉:13847088193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旗看守所
邮编:165450更多信息:教导员郑文龙:13847046488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旗看守所
邮编:165450更多信息:所长王良森:13848075599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 大杨树森林中心派出所
邮编;165456 - 职务: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成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 - 职务:警察、专案组组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更多信息:专案组组长李本学电话:0470-5714759(宅电)、 13847072678(手机)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邮编:165450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
邮编:165456更多信息:局长侯清杰:0470-5712307、13804707007(手机)
- 职务:满洲里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原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邮编:165450更多信息: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局长于世春(迫害大法弟子的主管公安局长):办0470-5625890、13947013077
于世春,男,1964年3月出生,蒙古族,内蒙古扎赉特旗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学历学位:在职教育:大专,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98.12——2001.12,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公安局靠山街派出所所长;
2001.12——2004.01,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4.01——2006.06,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奋斗镇党委书记;(2002.09——2004.07,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6.06——2008.0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8.03——2008.07,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2008.07——2012.01,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党组成员、旗长助理,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01——2012.09,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处级);
2012.09——2017.0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7.02——2017.09,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9——,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