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诸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学芬、刘淑花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诸城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23年7月24日,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人民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警察对陈学芬、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琴)等14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当天,他们被非法关押在诸城市朱解“洗脑班”,被逼迫所谓“转化”。8月5日,陈学芬与刘淑花、林金秀等法轮功学员因坚守信仰、拒绝所谓“转化”,被劫持至潍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遭司法构陷。2024年4月19日,刘淑花、王文芹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庭审,二人均被非法判刑3年。9月17日,陈学芬、赵金娥、宫善伦3名法轮功学员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开庭宣判,其中陈学芬被非法判刑3年,宫善伦被非法判刑1年,赵金娥被非法判刑1年缓刑2年。此前,陈学芬因坚持信仰,曾多次遭遇绑架与非法关押,并被迫流离失所,其家属曾被勒索现金两万多元。此外,陈学芬在2001年和2009年曾两次被非法劳教。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诸城市原政法委书记王洪海;诸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凡,国保大队长王首峰,副大队长白佃庆,国保警察郝晓军、宋伟、苏磊、韩军;诸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水平,公诉人宋艳梅;诸城市法院院长张同文;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所长刘国伟;人民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潍坊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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