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汪宏发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汪宏发,男,四十二岁,原籍湖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机械系老师。二零零零年六月因与妻子邓怡去北京上访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后遭拘留、罚款、扣工资、限制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聚会、非法拘禁及劳教等一系列迫害。二零零一年二月因与法轮功学员聚会,后被强制性关进“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汪宏发再次被非法抓捕并判劳教一年。期间,劳教所曾以“不转化”为借口剥夺其通讯和接见的权利。“期满”后汪宏发被转送海珠区所谓“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汪宏发的妻子邓怡在广州市洗脑班被放回后,汪宏发又被送到广州市“法制学习班”继续迫害。二零零七年七月,汪宏发因向同校计算机系老师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其举报,随即该校竟作出不予续聘汪宏发的决定,并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协助海珠区六一零办公室、太和街派出所警察等将汪宏发绑架。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汪宏发被判劳教一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花都赤坭第三劳教所第三大队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院长王培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董事会董事、院党总支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玉霜,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党总支书记刘良桂;广州市海珠区分局国保办温春兰、余强;江南中街派出所李所长(警号023535),片警陈建华;广州市花都赤坭第三劳教所。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七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片警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江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106号 江南中街派出所
邮编:510240 - 职务:党总支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董事会董事、院党总支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天河学院院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天河学院院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国保办、“610办公室”人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海珠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220 - 职务:国保办、“610办公室”人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海珠区政法委
邮编:510260
- 单位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第三劳教所
邮编:510830